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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兴纸业: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30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29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八届董事会六次会
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八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13:3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景兴工业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
有限公司 70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3.00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

  1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                                    √

  15.00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6.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7.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8.00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24 年-2026 年)》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19.00                                                             √
           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
  20.00                                                             √
           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
  21.00                                                             √
           案》

  22.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3.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4.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提案 1.00、提案 18.00、提案 19.00、提案 20.00、
提案 21.00、提案 24.00 需以特别议案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要求,上述提案 6.00、提案 8.00、提案 15.00、提案 16.00、提案 17.00、
提案 18.00、提案 20.00、提案 21.00、提案 22.00、提案 23.00、提案 24.00 为影
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
露。(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所有提案的中小投资者(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经八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八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八届董事会五次会议、
八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八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八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信息。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工业园
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314214(信封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方式以 2024 年 5 月 21 日 17 时前送达公司为准。公司
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
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工业园区浙江景兴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人:吴艳芳,电话:0573-85969328,传真:
0573-85963320,邮箱:wyf226@126.com。
    4、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
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八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八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5、公司八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6、公司八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7
    2、投票简称:景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10.00                                                √
          议案

1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 年
13.00                                                √
          年度报告全文》

1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                      √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5.00                                                     √
        的专项报告》

16.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7.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未 来 三 年 股 东 回 报计 划 ( 2024 年
18.00                                                     √
        -2026 年)》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
19.00                                                     √
        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
20.00   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
        的议案》

        《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
21.00                                                     √
        互保协议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
22.00                                                     √
        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
23.00                                                     √
        议案》

24.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1) 对临时提案的表决指示:
(2) 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