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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兴纸业:监事会决议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7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 10 月 25

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八届监事会九次会议通知,公司八届监事

会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 2024 年 10 月 3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临 2024-077。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方案,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