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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轩高科: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5-07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36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证券日报》刊载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4-029)。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出具的《关于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股东大会决策效率,李
缜先生提请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案》等四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缜先生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103,276,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
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提
案内容属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
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该股东大会通知补充更新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周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
球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5.00                                                         √
             告的议案
   6.00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10.00                                                         √
             的议案
  11.00      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12.00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3.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4.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15.00                                                         √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16.00                                                         √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员
  17.00                                                         √
          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8.00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
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中,议案9.00为特别
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
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议案6.00、9.00、10.00-13.00、15.00-17.0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
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 号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国宏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箱:gxgk@gotion.com.cn

    邮政编码:230051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或互联网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4。

    2、投票简称:国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国
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1.00                                           √
           案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2.00                                           √
           案

  3.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4.00                                           √
           案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5.00                                           √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6.00                                           √
           案

  7.00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8.00                                           √
           议案

  9.00     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
 10.00                                              √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11.00                                              √
          务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12.00                                              √
          议案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13.00                                              √
          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
 14.00                                              √
          议案
          《关于 <公司第四期 员工持股计划
 15.00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16.00                                              √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17.00    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            √
          议案》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18.00                                              √
          议案》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
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
“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