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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轩高科: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0-30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8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0日(周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2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
球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
   1.00                                                       √
             议案
   2.00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
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 号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国宏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箱:gxgk@gotion.com.cn

    邮政编码:230051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或互联网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4。

    2、投票简称:国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0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国
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
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
积投
票提
  案
       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
1.00                                                  √
       资券的议案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2.00                                                  √
       案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
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
“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