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2024-11-02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4-07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监事刘
云涛之子刘东昇先生于 2024 年 8 月 7 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
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卖出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交易股数(股) 成交价格(元/股) 成交金额(元)
2024 年 8 月 7 日 59,600 2.12 126,352
428,900 2.11 904,979
2024 年 8 月 14 日
75,500 2.12 160,060
51,600 2.19 113,004
2024 年 8 月 20 日
集中竞价 买入 51,800 2.18 112,924
2024 年 8 月 30 日 24,600 2.03 49,938
2024 年 10 月 24 日 88,100 2.43 214,083
85,000 2.4 204,000
2024 年 10 月 25 日
13,300 2.4 31,920
买入共计 878,400 1,917,260
2024 年 10 月 25 日 集中竞价 卖出 80,000 2.32 185,600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刘东昇先生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股票
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本次交易中,刘东昇先生产生的收益为 18,768 元,计算方法为以该期间最
高卖出价与最低买入价相匹配,剩余股数依次与次低买入价相匹配的原则顺延计
算,即 24,600 股*(2.32 元/股-2.03 元/股)+(80,000 股-24,600 股)*(2.32 元/
股-2.11 元/股)=18,768 元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东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 798,400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 0.04%。
二、本次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刘云涛先生及刘东昇先生
亦积极配合核查。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措施如下:
1.刘云涛先生及其子刘东昇先生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
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
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
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
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
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
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按照上述规定,刘
东昇先生在本次短线交易中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
收回刘东昇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
3.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加强合规培训和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加强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司将进一步督促相关人员
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