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科技: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4-02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的剩余库存股份 368.7865 万股予以注销,并相
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0,426.4936 万股变更
为 40,057.7071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0,426.4936 万元变更为 40,057.7071 万元。
详 细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
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
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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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5 月 16 日(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
部(邮政编码:211100)
3、联系人:李瑾
4、联系号码:025-52762230,025-52762205
5、电子邮箱: tzb@wiscom.com.cn
6、注意事项: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同时于邮寄当日或发送电子邮件当日电话通知公司。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
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
到相关资料日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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