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专项意见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李扬先生、苏文兵先生、杨登峰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李扬先生、苏文兵先生、杨登峰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