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泰化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2-08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48216           债券简称:23 新化 01
债券代码:148437           债券简称:23 新化 K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向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财务资助金额、期限及用途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中泰化学”)及下属

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经与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泰集团”)协商,拟由中泰集团向中泰化学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

过 20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一年,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财务资助利率

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在关联董事陈辰先生、赵

永禄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新疆中泰(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

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中泰集团申请财务资助是基于公司生产经

营发展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
 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三)其他说明

       中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7 月 6 日

       注册资本:426,602.9573844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平洋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号

       主营业务:对化工产业、纺织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

 畜牧业投资等。

       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2022 年末/2022 年度(经     2023 年 9 月末/2023 年 1-9
           项目
                                 审计)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900,597.08                  14,252,452.24
        负债总额                   10,653,343.29                  10,182,272.95
          净资产                     4,247,253.79                  4,070,179.29
        营业收入                   24,728,924.41                  14,988,753.91
          净利润                          303,215                   -148,420.78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
 1                                                  408,396.999194         95.7323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18,205.95819          4.2677
               合计                        426,602.9573844           100

    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中泰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按一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期限一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具体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签

订借款合同。



    四、截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泰集团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306,905.8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149,606.64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状况改善贷款期限结构,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同

时,以采取包括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在内的多种方式融资,提高公司融资效率

及资金利用效率。本次财务资助资金的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2月、2023年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