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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泰化学: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4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48216           债券简称:23新化01
债券代码:148437           债券简称:23新化K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辰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3 日上午 12:00


                                    1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号,电话

0991-8751690

    (七)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股权登记日:2024 年 2 月 20 日(星期二)

    (九)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20,029,4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661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5人,代表5家股东,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771,686,2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794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8,343,189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1.866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10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8,419,012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2.6416%。



                                      2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

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9,37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613%;反对

22,982,7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27%;弃权 7,675,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60,4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900%;
反对 22,982,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912%;弃权
7,67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2188%。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股东新

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

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3,569,532 股 ,占 出 席会议 有 表决权股 份 总数的 78.2963% ;反对

7,173,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49%;弃权 7,675,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69,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963%;
反对 7,173,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49%;弃权
7,67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2188%。


                                     3
    2.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由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3,569,532 股 ,占 出 席会议 有 表决权股 份 总数的 78.2963% ;反对

7,173,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49%;弃权 7,675,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69,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963%;

反对 7,173,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49%;弃权

7,67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2188%。

    3.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

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3,569,532 股 ,占 出 席会议 有 表决权股 份 总数的 78.2963% ;反对

6,955,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663%;弃权 7,893,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3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69,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963%;

反对 6,955,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663%;弃权

7,89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374%。

    4.海南永熙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3,569,532 股 ,占 出 席会议 有 表决权股 份 总数的 78.2963% ;反对

7,173,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49%;弃权 7,675,800 股(其

                                     4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69,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963%;

反对 7,173,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49%;弃权

7,67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2188%。

    5.宁波常棣物产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3,569,532 股 ,占 出 席会议 有 表决权股 份 总数的 78.2963% ;反对

7,173,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49%;弃权 7,675,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69,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963%;

反对 7,173,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49%;弃权

7,67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2188%。

    6.厦门中泰永熙物产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

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3,569,532 股 ,占 出 席会议 有 表决权股 份 总数的 78.2963% ;反对

7,173,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49%;弃权 7,675,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69,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963%;

反对 7,173,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49%;弃权

7,67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5
股份总数的 11.2188%。

    7.新疆中泰永熙物产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

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3,569,532 股 ,占 出 席会议 有 表决权股 份 总数的 78.2963% ;反对

7,173,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49%;弃权 7,675,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69,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963%;

反对 7,173,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49%;弃权

7,67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2188%。

    8.浙江永熙物产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

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3,569,532 股 ,占 出 席会议 有 表决权股 份 总数的 78.2963% ;反对

7,173,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49%;弃权 7,675,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69,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963%;
反对 7,173,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49%;弃权
7,67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2188%。

    (三)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

    1.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

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179,9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92%;反对

7,173,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48%;弃权 7,675,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69,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963%;

反对 7,173,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49%;弃权

7,67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2188%。

    2.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179,9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92%;反对

7,173,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48%;弃权 7,675,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69,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963%;

反对 7,173,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49%;弃权

7,67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2188%。

    3.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190,9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05%;反对

7,162,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35%;弃权 7,675,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
    同意 53,580,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123%;

反对 7,162,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688%;弃权

7,67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2188%。

    (四)会议未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

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7,809,468 股 ,占 出 席会议 有 表决权股 份 总数的 55.2616% ;反对

22,301,7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958%;弃权 8,307,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09,4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616%;

反对 22,301,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958%;弃权

8,30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25%。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中泰纺

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7,819,468 股 ,占 出 席会议 有 表决权股 份 总数的 55.2763% ;反对

22,291,7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812%;弃权 8,307,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19,4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763%;

反对 22,291,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812%;弃权

                                     8
8,30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25%。

    (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353,532 股 ,占 出 席会议 有 表决权股 份 总数的 79.4421% ;反对

5,757,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53%;弃权 8,307,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353,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421%;

反对 5,757,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53%;弃权

8,30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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