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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泰:关于公司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2024-07-12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ST 中泰         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48216         债券简称:23 新化 01
债券代码:148437         债券简称:23 新化 K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张玲女士的辞职申请,因工作另有安排,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职务,张玲女士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张玲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玲女士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60,000 股

股票,后续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交易和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

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暂时指定公司副总经理薛芬女

士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薛芬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91-8751690

    传真电话:0991-8751690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号
电子邮箱:381764091@qq.com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