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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金王: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2024-04-20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4-00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3 年度
经审计的净利润 44,914,137.36 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 2023
年度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4,491,413.74 元,加年初未分配
利 润 1,157,549,061.46 元 , 扣 除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结 转 留 存 收 益
18,199,999.00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79,771,786.08 元。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95,466.19 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422,649.73 元。
    公 司 2021-2023 年 合 并 归 属 于 上 市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合 计 为
-782,142,378.36 元。截至 2023 年底合并未分配利润-363,182,154.71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179,771,786.08 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及未来发展需求,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平
稳运营,及满足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公司近三年经营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科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母公司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   44,914,137.36    58,571,226.32       56,321,524.25
合并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     10,422,649.73   -808,907,062.09      16,342,034.00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9,395,466.19    99,509,777.20      -16,541,039.92
合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51,822,319.39    52,001,267.68     -411,688,255.21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34.44%        34.12%              36.51%
合并资产负债率                       53.69%        54.67%              46.42%
    2021-2023 年 母 公 司 归 属 于 上 市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合 计
159,806,887.93 元;2021-2023 年合并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合计
-782,142,378.36 元。
    2、有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
方案时,应以母公司报表中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
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根据《公司章程》 及《未来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如下:
    在同时满足以下第(1)项至第(3)项条件前提下,公司应进行
利润分配,但出现第(4)项至第(6)项情况之一时,可不进行现金
利润分配: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即公司弥
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不低于 0.1 元。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4)当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5)公司正在或将要实施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该事项累积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10%以上的。
    (6)当年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55%。
    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
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在现金
分红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因 公 司 2021-2023 年 合 并 归 属 于 上 市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合 计
-782,142,378.36 元,截至 2023 年底合并未分配利润-363,182,154.71 元,
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 0.1 元,同时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低于母公司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及未来发展需求,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平
稳运营,及满足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 2023 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
各项业务的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可靠资
金保障。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
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