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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金王: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1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4-01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3:00,现场会

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上实中心 T3 楼 16 楼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索斌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9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为 173,797,6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1553%。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 2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73,409,847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992%;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 7 名,代

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387,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561%。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73,411,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778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22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5,513,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8.510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1.49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二)《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73,411,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778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22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5,513,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8.510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1.49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三)《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173,411,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778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22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5,513,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8.510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1.49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四)《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173,411,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778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22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5,513,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8.510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1.49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 173,411,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778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22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5,513,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8.510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1.49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六)《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173,411,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778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22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5,513,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8.510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1.49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七)《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2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 173,411,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778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22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5,513,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8.510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1.49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八)《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 173,411,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778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22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5,513,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8.510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1.49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九)《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173,411,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778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22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5,513,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8.510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1.49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十)《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73,411,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778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22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5,513,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8.5100%;

    反对 3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1.49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上述议案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伟、王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