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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博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7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提
议召开)
    3、会议主持人:王利平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4:30 开
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
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3:00。
    5、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1
方式召开。
      7、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会议
 室
      8、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 2024 年 4 月 19 日的《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 人,代表公司有
表 决 权 的 股份 数 241,038,708 股 ,占 公 司 有 表决 权股 份 总 数的
45.2715%。(注: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1,844,000 股,上述股份数不计入公司有效表决权总数)。
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 240,995,7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634%。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 4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为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
东,下同)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2,8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2、会议由王利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
员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本次会议股东无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
案:
    1.00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0,998,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 4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56.4655%;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3.5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0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0,998,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 4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56.4655%;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3.5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0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0,998,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 4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56.4655%;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3.5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00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0,998,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 4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56.4655%;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3.5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00 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0,998,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 4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56.4655%;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3.5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4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0,998,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 4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56.4655%;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3.5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0,998,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 4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56.4655%;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3.5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8.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0,998,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 4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5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56.4655%;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3.5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0,998,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 4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56.4655%;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3.5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定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审
议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0,998,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 4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56.4655%;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3.5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定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审议2024

                               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0,998,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 4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56.4655%;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3.5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总经理特别奖金实施办法>
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0,998,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 4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56.4655%;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3.5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0,998,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 4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56.4655%;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3.5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0,998,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 4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56.4655%;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3.5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0,998,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 4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56.4655%;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3.5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0,998,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8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 4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56.4655%;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3.5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1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0,998,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 4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56.4655%;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3.5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党亦恒、曹寅出席本次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9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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