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决议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决 议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 事 3 名,实际收到表决票 3 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 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聘任孙丹琳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孙丹琳女士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以及 职业素养等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要求。同意将聘任孙丹琳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