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24-09-19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降
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方案及授权事宜如下:
一、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基本方案
1、发行人: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市场:中国银行间市场;
3、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最终发行规模
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
发行需要为准;
4、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最
终结果确定;
5、发行期限:根据监管机构规定及发行前市场情况而定;
6、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
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
者除外);
8、还款方式:按年付息,期末还本;
9、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
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
企业经营活动。
二、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的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
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中期票据的发
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中期票据的发
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
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
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申报、交易流
通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修订和申报与中期票据注册发行过程中必要的合同、协
议和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中期票据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
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4、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
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5、决定并办理公司与中期票据发行、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6、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述的事项外,可依据相关规定和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
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8、上述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注册发行中期
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及其授权事项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
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关于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中期票据的资格。
公司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和发
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