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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梦网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1-31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
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的担保,其中向资产负债
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
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
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2023 年 5 月 16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
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梦网”)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2 年的综合授信,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物联天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联
天下”)为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本次担保
的最高债权额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深圳梦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公司及子公司
物联天下为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
次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6,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物联天下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主要内容
    1.保证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物联天下技术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1)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
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
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日)后 3 年止。(2)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
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 3 年止。(3)债权人宣布任一笔
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二)公司、物联天下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物联天下技术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1)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
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
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
用等。(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
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
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
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
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
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
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
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
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
确认。(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普、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
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诉讼(仲裁) 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 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
部分。
    6.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
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 3 年。(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
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
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 3 年。(4)如债权人与债务
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
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 3 年。(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
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6)银行
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3 年,分
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
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 3 年。(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
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9 月 3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 30 号龙泰利科技大厦二楼 202、203、
206。
    法定代表人:余文胜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
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
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
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
可的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第二
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
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
化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以下财务数据均为子公司单体口径,未合并其下属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查询,深圳梦网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
           科目
                                   计)                          计)
         资产总额                 415,428.21                382,074.61
         负债总额                 277,733.38                236,981.2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01,429.70                158,199.24
        流动负债总额              256,720.92                216,920.12
           净资产                 137,694.82                145,093.36
         营业收入                 366,772.07                260,214.22
         利润总额                 11,324.02                   7,511.05
           净利润                 10,814.06                   7,398.54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的担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
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
总金额约合人民币 217,15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3.40%,
前述担保额度预计方案中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总余额
为 32,84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59%。其中,向资产负
债率为 70%以上(以本担保额度预计方案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
的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情况统计)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向资
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为 10,00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2%。
    截止目前,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13,0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230,15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 67.20%。截至本公告日,除反担保情况外(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物联天下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公司、物联天下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