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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梦网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8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
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文胜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人,代
表公司股份166,444,4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7951%。
    (1)现场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股份
150,747,3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834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公司股份
15,697,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12%。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公司股份
15,697,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12%。
    (1)现场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0人,代表公司股
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公司
股份15,697,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1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为 166,062,67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706%;反对
票为 381,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294%;弃权票为 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5,3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677%;反对票为 38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4323%;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为 166,062,67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706%;反对
票为 381,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294%;弃权票为 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5,3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677%;反对票为 38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4323%;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为 166,062,67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706%;反对
票为 381,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294%;弃权票为 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5,3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677%;反对票为 38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4323%;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同意票为 166,062,67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706%;反对
票为 381,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294%;弃权票为 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5,3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677%;反对票为 38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4323%;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为 166,062,67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706%;反对
票为 381,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294%;弃权票为 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5,3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677%;反对票为 38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4323%;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为 166,062,67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706%;反对
票为 381,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294%;弃权票为 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5,3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677%;反对票为 38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4323%;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000%。
    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 关于公司董事长余文胜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 13,94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3351%;反对
票为 381,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649%;弃权票为 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3,94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97.3351%;反对票为 381,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2.6649%;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此议案关联股东余文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7.02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徐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 166,062,67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706%;反对
票为 381,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294%;弃权票为 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5,3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677%;反对票为 38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4323%;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000%。
    7.03 关于公司董事田飞冲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 166,062,67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706%;反对
票为 381,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294%;弃权票为 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5,3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677%;反对票为 38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4323%;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000%。
    7.04 关于公司董事杭国强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 166,062,67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706%;反对
票为 381,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294%;弃权票为 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5,3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677%;反对票为 38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4323%;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000%。
    7.05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的议案
    同意票为 166,066,07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727%;反对
票为 378,4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273%;弃权票为 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5,31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894%;反对票为 37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4106%;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000%。
    8、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石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 166,062,67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706%;反对
38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94%;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
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5,3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677%;反对票为 38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4323%;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000%。
    8.02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苏大伏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 166,062,67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706%;反对
票为 381,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294%;弃权票为 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5,3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677%;反对票为 38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4323%;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000%。
    8.03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刘亚军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 166,062,67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706%;反对
票为 381,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294%;弃权票为 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5,3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677%;反对票为 38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4323%;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为 166,062,67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706%;反对
票为 381,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294%;弃权票为 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5,3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677%;反对票为 38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4323%;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000%。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于会议召开前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议案》。
    同意票为 166,062,67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706%;反对
票为 381,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294%;弃权票为 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5,3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677%;反对票为 38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4323%;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已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
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威律师、林铠燊律师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