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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投能源: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2024-06-29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2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公司董、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各治理主体的决策、监督及管理职能,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监事对

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一)首席承保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

    1.被保险公司:包括投保人及其境内外子公司。

    2.被保险自然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委员会或监事

会成员;与董事有相同职责的被保险公司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雇员

等一切具有管理责任的自然人。

   被保险人具体范围届时以公司投保保单及保单特别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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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赔偿限额和免赔额

1.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2.分项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以内)

(1)公司有价证券赔偿:同累计赔偿限额

(2)公司不当雇佣行为赔偿:800 万元

(3)监管危机事件费用:100 万元

(4)调查费用:800 万元

(5)公关费用:100 万元

(6)衍生索赔调查费用:100 万元

(7)纳税责任:500 万元

(8)预调查费用:100 万元

(9)重要人员损失:50 万元

3.超赔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以外)

(1)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抗辩费用:50 万元

(2)环境破坏的抗辩费用:100 万元

(3)个人超赔责任限额:100 万元

(4)累计超赔责任限额:累计赔偿限额的 5%

4.免赔额:

(1)公司有价证券赔偿所产生的损失:20 万元

(2)不当雇佣行为:10 万元

(3)其它无免赔

(四)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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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保险费 297,350.00 元

(五)保险期限

2024 年 7 月 1 日 0 时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4 时

二、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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