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能源: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2024-06-29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2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公司董、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各治理主体的决策、监督及管理职能,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监事对
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一)首席承保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
1.被保险公司:包括投保人及其境内外子公司。
2.被保险自然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委员会或监事
会成员;与董事有相同职责的被保险公司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雇员
等一切具有管理责任的自然人。
被保险人具体范围届时以公司投保保单及保单特别约定为准。
1
(三)赔偿限额和免赔额
1.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2.分项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以内)
(1)公司有价证券赔偿:同累计赔偿限额
(2)公司不当雇佣行为赔偿:800 万元
(3)监管危机事件费用:100 万元
(4)调查费用:800 万元
(5)公关费用:100 万元
(6)衍生索赔调查费用:100 万元
(7)纳税责任:500 万元
(8)预调查费用:100 万元
(9)重要人员损失:50 万元
3.超赔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以外)
(1)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抗辩费用:50 万元
(2)环境破坏的抗辩费用:100 万元
(3)个人超赔责任限额:100 万元
(4)累计超赔责任限额:累计赔偿限额的 5%
4.免赔额:
(1)公司有价证券赔偿所产生的损失:20 万元
(2)不当雇佣行为:10 万元
(3)其它无免赔
(四)保险费
2
年保险费 297,350.00 元
(五)保险期限
2024 年 7 月 1 日 0 时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4 时
二、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