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 593 号浙江东南 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明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9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94,615,4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3.3885%。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因公司累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9,630,000 股,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扣减已回购股份,公司发行在外有表 决权的总股本为 1,139,968,194 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名,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484,908,8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37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3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706,5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1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3 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706,5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494,364,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92%;反对 19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弃权 5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455,3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20%;反对 19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20%;弃权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9%。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94,364,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92%;反对 19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弃权 5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455,3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20%;反对 19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20%;弃权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9%。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94,364,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92%;反对 18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弃权 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455,3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20%;反对 18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02%;弃权 6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7%。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94,364,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92%;反对 19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弃权 5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455,3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20%;反对 19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20%;弃权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9%。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4,389,8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44%;反对 18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弃权 3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480,9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58%;反对 18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83%;弃权 3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9%。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4,364,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92%;反对 19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弃权 5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455,3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20%;反对 19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20%;弃权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9%。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其中关联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郭明 明、徐春祥、周观根、何月珍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906,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561 % ;反 对 760,800 股 ,占 出 席本 次 股东 大会 有 效表 决权 股 份总 数 的 7.8380%;弃权 3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906,3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561%;反对 76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80%;弃权 3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9%。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4,287,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36%;反对 26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8%;弃权 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378,3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188%;反对 26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35%;弃权 6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7%。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股 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郭明明、徐春祥、 周观根、何月珍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9,394,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88 % ;反 对 195,300 股 ,占 出 席本 次 股东 大会 有 效表 决权 股 份总 数 的 2.0120%;弃权 1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394,8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88%;反对 19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20%;弃权 11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4,250,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61%;反对 2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3%;弃权 1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341,1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355%;反对 24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53%;弃权 11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2%。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4,30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70%;反对 19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弃权 1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394,8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88%;反对 19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20%;弃权 11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2%。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4,380,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25%;反对 19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弃权 3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471,8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820%;反对 19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20%;弃权 3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9%。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4,30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70%;反对 18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弃权 12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394,8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88%;反对 18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02%;弃权 12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1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晶律师、徐成珂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