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架: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9-19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80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
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成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新津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与债权人成都银行新津支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
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本次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80,000 万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60,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额度不超过 220,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
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
质押等。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孙)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
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
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孙)公司
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董事
会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事宜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2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80,000 万元人民
币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228,936.50 万元,
公司对成都东南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22,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到的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5 日
注册资本:12,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
法定代表人:王虎明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铝锌硅复合板、彩涂钢板设计、制造、安装,承
接与此相关的土建工程(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销售:建材(不
含危险化学品及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系:成都东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成都东南 100%
股权。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12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522.10 57,536.14
利润总额 -4,566.82 703.12
净利润 -4,523.71 579.22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9,554.00 104,853.35
负债总额 72,971.67 73,747.31
净资产 26,582.34 31,106.04
资产负债率 73.30% 70.33%
4、经查询,成都东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债务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 9 月 5 日至 2027 年 9 月 4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人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
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
债权余额和/或其他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
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
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
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
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
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保证期间:自债务人依据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果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
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成都东南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
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
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428,5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27,456.43 万元,占本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9.92%,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