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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络电子: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2024-11-27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24-103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况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电子”或“公司”)拟作为有
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
限合伙人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
司、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市光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江西赣江新区信担金服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深圳市高新投高端装备产业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
同投资设立深圳市高新投高端装备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目标募资规模为人民币 20 亿元,出资方
式均为货币。全体合伙人本次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4.5 亿元,公司拟以自
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2,50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战略委员会决策权限
内,已经战略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无需
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 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R7WAX9

    成立日期: 2016-12-23

    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

大厦A座6801-01F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学彬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510                51%
     深圳前海肇桓资本有限公司                  490                49%
                 合计                         1000               100%

    控股股东: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

融资产项目、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

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

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投资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

    登记备案情况: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

业规定等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管理人登记

编码为:P1063038)。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

顺络电子及顺络电子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2
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1、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40300349980099T

    成立日期:2015-08-2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55号信息枢纽大厦23层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财政局                   10000000            100%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母基金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设立股权投资、创

业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股

权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2、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403003594806023

    成立日期:2015-12-0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法定代表人:赵亮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

   座12层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                   300000             100%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产业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

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财务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投资兴办实业。(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3、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403003591007023

   成立日期: 2015-10-2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伟彬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4层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南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1341000           100%

   注册资本:134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权投资,



                                   4
信息咨询,受托资产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4、深圳市龙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40300358794386W

    成立日期: 2015-11-2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瀛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润城社区广场沿河路10-1号201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龙华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100%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 投资基金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和管理。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5、深圳市光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ERL370

    成立日期: 2017-03-2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铁军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1A2

   栋A1栋1301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5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300000           100%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

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

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

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以上经营

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6、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403005586724980

    成立日期:2010-06-2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秋实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

   百大厦A座6801-01D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388000           100%

    注册资本: 388000万元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

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

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

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



                                   6
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

基金管理业务);自有物业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7、江西赣江新区信担金服管理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361200MACYFAWA44

    成立日期: 2023-10-1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志远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中医药科创城博吾路266号二层2196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江西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100%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为小微企业提供转贷资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

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财务咨询,

融资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

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金银制

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

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新鲜水果

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木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棉、麻销

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



                                   7
化肥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光学玻璃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以上有限合伙人与顺络电子及顺络电子持股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

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总则

    1、合伙企业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高端装备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经营场所: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2100号湾区产业投资大厦3201。

    3、合伙企业的目的:在经营范围内从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管

理及其它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活动,促进深圳市高端装备产业的发展,在严控风险

的前提下,追求本合伙企业资产的增值,并实现全体合伙人利益最大化。

    4、投资方式: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含认购增资形式、股权受让形式、以

股权投资为目的认购可转债,可转债投资须满足《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

若干规定》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2号——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等

现行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

    5、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6、存续期限: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限为10年,自基金备案日起计算。

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合伙企业作为基金可以通过延长投资期或回收期的方式延长

存续期,但不得使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超过10年。

    7、投资期限:

                                   8
    自基金备案日起至以下情形中较早发生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自基金备

案日起六周年之日;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已实际缴付且已根据本协议的约定

使用完毕(包括为完成投资、支付合伙费用、偿还合伙企业债务、已签署的具有

法律约束力的出资承诺等作出合理预留);其他根据本协议约定,导致合伙企业

清算,投资期提前终止之日。

    投资期届满后,合伙企业剩余的存续期为回收期,回收期内合伙企业不得再

进行对外投资,但实施投资期内已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包含出资承诺或已约

定出资权利在内的投资协议项下的剩余出资情形除外(适用除外情形时合伙企业

结存可投资金未超过2年)。存续期内合伙企业投资回收资金不得再用于对外投

资。

    8、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

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9、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募集完毕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材料,办理备案。在所有合伙人首期出资款缴付到位后两个

月内完成备案,并在相关主管部门基金信息登记系统完成登记。

    (二)合伙人出资及资金托管

    1 、 认 缴 出 资 : 合 伙 企 业 目 标 募 资 规 模 为 贰 拾 亿 元 人 民 币 ( RMB

2,000,000,00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本次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为拾肆

亿伍仟万元人民币(RMB1,450,000,000)。本次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8,000    46.8966%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    13.7931%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     2.7586%


                                         9
 深圳市龙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   2.7586%
 深圳市光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   2.7586%
     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8,000   26.2069%
   江西赣江新区信担金服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   1.7241%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   1.7241%
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0   1.3793%
                 合计                                     145,000      100%

     2、缴付出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根据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书面缴付

 出资通知分4次缴付,缴付比例分别为20%:20%: 30%: 30%。除首期出资外,仅在

 合伙企业前一期已收到的实缴出资额中不低于百分之八十已用于项目投资/预留

 用于已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出资,和/或支付合伙企业费用时,普通合伙人或

 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各合伙人发出本次书面缴付出资通知。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

 人应在每次出资日前至少二十个工作日向各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书》,全

 部认缴出资额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投资期内缴清,投资期过后,如有剩余未缴付出

 资,不再缴付;就不再缴付的出资,各合伙人同意采取减少认缴出资的方式予以

 处理,但违约合伙人在投资期内的违约出资责任并不因此豁免。

     3、后续募集:自合伙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后续募集期届满之日止,经合伙人

 大会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合伙企业出资或接纳现有

 有限合伙人增加认缴合伙企业的出资,并相应增加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直

 至达到本协议约定的合伙企业目标募资规模20亿元人民币。后续募集期为自合伙

 企业工商成立日起不超过一年,届满之日则募集终止,后续募集期在本协议约定

 的目标募资规模达成时可提前终止。

     (三)普通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本协议各方约定,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市高新投

 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委派代表为刘丽丽。

     2、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亦是合伙企

 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10
    (四)有限合伙人

    1、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

合伙企业。

    (五)合伙企业的管理

    1、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管理人应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

投委会为合伙企业唯一投资决策机构。

    2、管理团队: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应就合伙企业的投资、投资后管理及

投资退出等事宜组建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

    3、合伙人大会:合伙人大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大会每年应至少召

开一次,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和主持。

    4、管理费:就基金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合伙

企业应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1)除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存续期内的管理费按日计提,按会计年度支

付,如首年及最后一年计提管理费期间非完整会计年度的,则按照计提期间的实

际天数计算。其中首年管理费自备案之日起计提,最后一年的管理费应计提至合

伙企业回收期届满之日。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延长合伙企业存续期的,基金管理人

在延长的存续期限内不收取管理费。

    (2)合伙企业当日应计提的管理费按如下方式计算:

    ①投资期内,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计提当日(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

- 已退出项目(含核销项目)的投资本金)×N÷365

    ②回收期内,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计提当日(合伙企业实际投资总额-已

退出项目(含核销项目)的投资本金)×N÷365

    其中N为管理费的年费率,在投资期内为1.5%,在回收期内为1.2%。前述投



                                   11
资期不包括投资延长期,投资延长期间不收取管理费。首年管理费应于合伙企业

缴付出资通知载明的首期出资缴付之日起十五日内预付,其后年度的管理费应于

每个会计年度开始之日起三十日内预付。

    (六)投资领域

    合伙企业应将可投资金额100%投资于以下领域: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

精密仪器设备、轨道交通等四个产业领域以及由产业主管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投

资领域,其中前三个领域的每个领域投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可投资金额的20%。

    (七)投资退出

    合伙企业可通过如下方式退出被投资企业:被投资企业股权/股份转让;由

被投资企业股东回购;被投资企业清算;其他合法合规的退出方式。

    (八)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

    1、收益分配原则:基金分配采用“整体先回本后分利,退出项目即退即分”

的分配原则。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现金,应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下述原则及顺序进行分

配,并且在前一顺序未得到足额分配的情形下,不得进行后一顺序的分配:

    (1)有限合伙人出资返还;

    (2)普通合伙人出资返还;

    (3)有限合伙人门槛收益:按照6%的平均年化收益率计算所得的门槛收益;

    (4)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按照6%的平均年化收益率计算所得的门槛收益;

     (5)超额收益分成:前项所述分配完成后,如有余额,其中80%按分配时的

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所有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2、合伙企业清算出现亏损时,应首先由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承

担,不足部分再由其他出资人按认缴出资比例承担,深圳市、区引导基金承担亏

损金额以其实缴出资额为上限。



                                  12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各方认缴出资。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可以通过利用专业投资机构在股权投资

领域的资源和优势,从事投资业务,为公司获取长期投资回报,合伙企业投资领

域以权益性股权投资项目为主,并且相关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一定的协

同关系,有利于实现经营业务的外延式发展,提高公司资本运作效益,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

    (二)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使用其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投资短期

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本次投资存在的主要风险

    1、本次共同投资事项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尚需进行合伙协议签署、工商

登记、基金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基金具有

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回收期较长,且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

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

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公司

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1、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

额认购;未担任投委会委员、管理团队成员。

                                   13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对该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4、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高新投高端装备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

伙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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