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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的公告2024-12-07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东
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已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东华科技 2024-065 号)。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等要求,公司现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第八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决议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年12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9:15-15:00。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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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在本次股
东大会上对下述议案回避表决,详见发布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的《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4-062 号《八届四次董事会(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同时,上述关联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的
投票委托。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八)会议地点:本公司A楼302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
路7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计投
   票提案
            关于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承诺由
  1.00                                                          √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继的议案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实行单独计票,单独
计票结果将公开披露。
    该议案业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发布在《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4-064号《关于控股股东化三院股份
锁定承诺由中国化学承继的公告》。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关

                                                                      2
联股东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
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并应在 2024 年 12 月 11 日下
午 17:00 点前以传真或信函送达本公司;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
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本公司不办理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公司 A 楼 1607 室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邮编:230024)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办公室,注明“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传真号码:0551-63631706
    3.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12 月 11 日(9:00-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邮编:230024)
    联 系 人:余伟胜、孙政
    联系电话:0551-63628083、0551-63626768、13856002499
    传真号码:0551-63631706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

                                                                 3
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140;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
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
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
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 :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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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
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
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承
  1.00                                                    √
             诺由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继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说明: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行制作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
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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