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纬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17
股票代码:002148 股票简称:北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
分配等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分配方案时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558,035,83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2,924,500股后的股本555,111,33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0.15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将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
份)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即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人民币0.0149213
元(含税)。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149213元/股。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
配权利。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
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每股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2、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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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908,200股,公司总股本
由558,944,030股减少为558,035,830股。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2,924,5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因此,根据每股分配比例保持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分配方案时
公 司 总 股 本 558,035,830 股 扣 除 回 购 专 户 中已 回 购 股 份 2,924,500 股 后 的 股 本
555,111,33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
3、按公司总股本558,035,830(含不参与分红的回购股份)为基数计算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49213元(含税)。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
是一致的,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8,035,830股剔除已
回购股份2,924,500股后的555,111,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0000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35000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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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2,924,5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
分配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
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32 傅乐民
2 03*****881 傅乐民
3 01*****906 彭伟
4 01*****534 许建国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国兴大厦26层 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冯晶晶
咨询电话:010-88356661
传真电话:010-88356273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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