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北斗星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4-01-17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

009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80 名激励对象,共注销限制性股票 50.300 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9.1671%,约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
的 0.0924%。其中:
      (1)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 73 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共计 44.8 万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数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8.1648%,约占公司本
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 0.0823%。
      (2)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的 7 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共计 5.5 万股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数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1.0024%,约占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 0.0101%。
      2、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44,159,258 股变更为 543,656,258
股。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 202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1
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 50.300 万股。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5.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453.50 万股,预留 111.50 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
数为 235 人。公司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
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
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
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4、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232 人,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 447.00
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 21.24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


                                    2
       5、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
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01.7 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 98 人,预留授予价格为 15.2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
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
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 15.23 元/股调整为 15.17 元/股。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
       7、2022 年 8 月 4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 98 人,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 101.70
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 15.17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5 日。
       8、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的 219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122.796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
除限售手续,同意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1.24 元/股调整为 21.18
元/股,同意回购注销 63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3.224 万股限制性
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9、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3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140 名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9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 125.97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
限售手续,同意回购注销 80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0.3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11、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退休而离职、病休而离职、
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首次授予的 7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对已离职的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公司对已离职的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0 万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比例,依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系数划分为 A、B、C 三个档次,若激励对象上一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A、B,激励对象可按照当年度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
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不能解除限售。激励对象


                                   4
    当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66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公
    司对其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 37.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
    激励对象中,5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公司对其当期不得解
    除限售的 3.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总数量及回购价格
        前述两种原因合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0.300 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 9.1671%,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924%。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前述两种原因对应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因此,本次回购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 44.8 万股,回购价格为 21.3305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5.5 万股,回购价格为 15.2285 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资金总额为 10,393,627.46 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
    [2023]000626 号)。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上述 503,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3,993,639        24.62%         -503,000      133,490,639          24.5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10,165,619        75.38%             0         410,165,619          75.45%
三、股份总数           544,159,258       100.00%         -503,000      543,656,258      100.00%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

                                                  5
职和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的 8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50.30 万股。此次回购注销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回购注销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 9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7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为 C 的原因,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激励股份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
励条件,公司按照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决定回购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50.300 万股。本事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方案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
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