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4-05-22
证 券 代 码:002151 证 券 简 称: 北斗星通 公 告 编号:2024-040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6 月 7 日下午 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7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
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3 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6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
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提案将采用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公司章程(2024 年 5 月)》。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
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
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
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
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 信函在
2024 年 6 月 4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4 年 6 月 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 号北斗星通大厦南二层北京北斗
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姜治文 王亚飞
邮编:100094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151”,投票简称为“北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7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4 年 6 月 7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
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3、受托人姓名:
4、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5、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6、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7、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
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
目可
以投
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提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1.00 √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