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4-07-12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057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芯与物”),资助方式为向芯与物提供 15,000.00 万元的现金借款,利
息按年化利率 3.2%收取,借款期限为 1 年。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芯与物的
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向芯与物提供财务资助 15,000 万元,并按年化利率 3.2%收取利息,
资助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 1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儒欣先
生,为本次财务资助总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本次为芯与物提供财务资助 15,0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的 2.7%。
芯与物资产负债率现已超 70%,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儒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周光宇先生回避表决,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财务资助协议及相关担保协议已签署,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芯与物的基本情况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82.6029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9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 黄磊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夏路 500 弄 1 号 8 楼整层
从事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电子科技、集成电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集成电路相关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
主营业务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股权
公司直接持有芯与物 48.6602%股权
关系
财务情况(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5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336.61 17,336.99
负债总额 14,558.62 14,252.04
净 资 产 -1,222.01 3,084.95
项 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5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759.91 3,149.93
净 利 润 -7,009.74 -2,449.52
(二)芯与物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48.6602%
海南真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3.50 18.9288%
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65.6029 8.6162%
上海芯物智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0 9.7320%
上海芯悟创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0 9.7320%
上海同芯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3.50 4.3308%
合计 3082.6029 100.00%
(三)芯与物不存在被质押、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一)海南真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 海南真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33MAA91M359A
3、成立时间 2021-09-06
4、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建辉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亚太金融小镇南 12 号楼 A 区 21-08-
5、住所
110 号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
上市企业);融资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
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
6、经营范围 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税务服务;财务咨询;房地产咨询;项
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出资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海南北斗星通投资有限
39.05 1%
公司
周儒欣 2706.17 69.30%
李建辉 1159.79 29.70%
合计 3905.00 100.00%
海南真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真芯”)系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作为主要出资人设立的合伙企业,海南真芯为公司关联
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芯物智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 上海芯物智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7CMWFB3W
3、成立时间 2021-11-26
4、执行事务合伙人 屠恩源
5、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西路 778 号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6、经营范围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芯物智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物智桐”)出
资额 1,010.2479 万元,19 名合伙人均系芯与物员工,系芯与物为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上海芯悟创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 上海芯悟创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7DT3L284
3、成立时间 2021-11-26
4、执行事务合伙人 屠恩源
5、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西路 778 号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
6、经营范围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上海芯悟创挚企业管理合
1134.1588 10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134.1588 100.00%
上海芯悟创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悟创挚”)出
资额 1,134.1588 万元,32 名合伙人均系芯与物员工,系芯与物为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上海同芯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 上海同芯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7CMWAP66
3、成立时间 2021-11-26
4、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磊
5、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西路 778 号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
6、经营范围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全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上海同芯和企业管理合伙
890.00 100.00%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890.00 100.00%
上海同芯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芯和”)出资额
890.00 万元,13 名合伙人均系上市公司员工,系公司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设立
的员工持股平台。该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黄磊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同芯和为公司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 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NULB93
3、成立时间 2019-11-21
4、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北斗融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 号 1 幢二层 218 室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1 年 06 月 02
日;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6、经营范围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
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
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嘉兴海松守正股权投资合
24,000.00 48.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
14,500.00 29.00%
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
10,000.00 20.00%
业发展促进中心
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
1,000.00 2.00%
司
北京北斗融创股权投资管
500.00 1.00%
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50,000.00 100.00%
公司委派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潘国平先生担任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斗海松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斗
海松基金为公司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海南真芯、芯物智桐、芯悟创挚、同芯和作为芯与物的股东,在行使提案权、
召集权、表决权时与公司保持一致行动,以公司的意见为准。
四、其他股东财务资助出资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私
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 号)及《政府投资基金暂行
管理办法》中确立的原则和精神,依据前述法律法规及监管精神要求,北斗海松
基金作为私募投资基金无法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资助金。
2、芯物智桐、芯悟创挚、同芯和员工持股平台,不具备为芯与物提供财务
资助的出资能力,无法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资助金。
综上,本次芯与物向股东申请的 15,000 万元财务资助由公司全额提供。同
时,为保护公司利益,作为海南真芯的主要出资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
儒欣先生,为本次财务资助 15,000 万元总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芯与物以自有资金借款方式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为 1 年,协议主要内容为:
(一)协议双方
出资方: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助方: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
(二)资助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
(三)资助利率:3.2%,参考目前芯与物自身市场融资成本水平进行定价。
(四)资助期限:自财务资助金实际拨付之日(以银行回单日期为准)起 1
年内有效,可提前还款。
(五)资金使用:上述资助额度可根据芯与物的资金需求与使用情况分批次
提供,资助有效期内受助方出现归还行为,本次财务资助行为自动终止。
(六)资助用途:满足芯与物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求。
(七)担保措施:周儒欣先生为本次财务资助总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本次财务资助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支持芯与物日常经营需要,将为芯与物持续发展提供
支撑,有助于改善芯与物整体经营状况,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
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1、公司与芯与物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
约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周儒欣先生按财务资助总额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2、
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芯与物经营、财务、投融资等重大事项有决定权,将密切关
注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3、财务部相关人员会做好跟踪管理,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七、董事会意见
芯与物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未发生不良借款。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财务资
助,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为本次财务资助 15,000 万元总额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 15,000 万元。
九、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基于支持芯
与物业务发展的目的,为芯与物提供本次财务资助,且采取了担保措施,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十、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63,220 万元(含本次 15,000
万元),占 2023 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36%,公司不存在对外财务资
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