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2024-09-04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073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
地点的议案》,根据“研发条件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或“募投项
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募
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增加该项目的实施地点。上述
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5号)同意注册,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6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1,374,501股,发行价格为30.12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107.5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9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
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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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 42,335.20 23,157.72
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2 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 23,067.59 13,567.34
制及产业化项目
3 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45,191.42 29,774.94
4 补充流动资金 34,000.00 28,000.00
合 计 144,594.21 94,500.00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
月 22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4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65)。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原因
受外部环境及房地产行业变化等原因影响,为保证公司及股东利益,出于
谨慎性、稳妥性、安全性考虑,公司尚未购置拟定的项目建设场地。同时为进
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满足公司产品的研发测试需要,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现有场地新增
为募投项目“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拟对现有办公大楼规划调整以
实施该募投项目。除此之外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
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情况
项目名称 增加实施地点前 增加实施地点后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 1、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A1地块内
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翠湖科技园A1地块内 部分面积的办公用房;
部分面积的办公用房 2、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市场客观环境和募投项目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的变
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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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结合公司实际需求,为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开展,同意
增加“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募
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实
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上述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
利影响。
(三)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无
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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