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21
证 券 代 码:002151 证 券 简 称: 北斗星通 公 告 编号: 2024 -077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3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 号北斗星通大厦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周儒欣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77 名,代表股权 173,745,522
股,占公司总股本 31.966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
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670 名,代表股份 7,115,3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309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名,现场会议具备表决权的股份为
132,720,7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4.418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计
67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024,7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7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按照
会议议程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审
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73,307,7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99.7481%;
弃权 8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0470%;
反对 356,1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2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6,677,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479%;
弃权 8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68%;
反对 356,1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0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方嘉毅、郭晓春
3、结论性意见:北斗星通 2024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