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正邦: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4-04-30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 正邦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四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风险提示
(一)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科技”“公司”或“本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
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体实施
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本员工持
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份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
模的风险。
(四)考核期内,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达成情况及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确
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份额分配,存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或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未达成或未全部达成,而造成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份额无法分配或无法全部分配至
持有人的可能性。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的描述不代表公司的业绩
预测,也不构成对公司未来业绩完成情况的承诺,相关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受宏观经
济周期、资本市场、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六)公司后续将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披露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进展情况,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
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其所持股份在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的表决权,其所持股份享有除表决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
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和除表决权外《公司法》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公司
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本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
咨询等服务。
4、公司实际控制人鲍洪星、华涛、实际控制人华涛之兄华磊及部分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拟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上持有人及控股股东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
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均将回避表
决。除上述人员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未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因上述持有人自愿放弃因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而享有的持有人会议表决权,且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
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上述持有人保持独立性,且本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其他一致行动安排,
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计划。
3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范围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以下简称“持有人”),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不超
过 400 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可以根据认购款
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6、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第三方向
参与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
额上限为 5,518.09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期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7、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正邦科技 A 股普通股
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8、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规模不超过 3,858.8036 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929,808.1339 万股的 0.42%。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
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所获
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
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
购买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9、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
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
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
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10、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
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
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4
11、因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时,拟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鲍洪星
先生、华涛女士、华磊先生将回避表决,将导致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
公司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
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
可实施,关联股东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5
目 录
声明 ................................................................................................................................................ 1
风险提示......................................................................................................................................... 2
特别提示......................................................................................................................................... 3
目 录............................................................................................................................................. 6
释义................................................................................................................................................. 7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8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 9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0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 ....................................... 13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 16
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21
第七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 22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 24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 25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26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 29
第十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 30
第十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 31
第十四章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 32
第十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 33
6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正邦科技/公司/本公司 指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 指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法》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包括公司(含控股
持有人、参与对象 指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股票 指 正邦科技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的期限,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
存续期 指 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持有人归属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
所获授份额不得转让或处置的期间,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
锁定期 指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如未来监管政策
发生变化,以监管政策规定为准。
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受让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标的股票 指
回购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除非特指,均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公司章程》 指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自律监管指引》 指
市公司规范运作》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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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自愿、合法、
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公司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各方共同努力,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
持续、健康发展;
三、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
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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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依据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
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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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包括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参与人员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除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十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另有规定外,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
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员;
3、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
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
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6、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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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
额上限为 5,518.09 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情况
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共计不超过 400 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0 人。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
象所获份额及比例如下:
拟认购份额上限对
拟认购份额上限对 拟认购份额上限占
序 应的标的股票数量
姓名 职务 应的标的股票数量 本持股计划总份额
号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万股) 的比例
比例
1 鲍洪星 董事长 190.00 4.92% 0.02%
2 华涛 董事 130.00 3.37% 0.01%
3 华磊 董事 130.00 3.37% 0.01%
4 陈衍明 监事 130.00 3.37% 0.01%
5 吴焕琛 监事 42.00 1.09% 0.00%
6 熊志华 总经理 140.00 3.63% 0.02%
7 黄信祥 副总经理 140.00 3.63% 0.02%
8 聂小洪 副总经理 120.00 3.11% 0.01%
9 王永红 财务总监 56.00 1.45% 0.01%
10 王昆 董事会秘书 56.00 1.45% 0.0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134.00 29.39% 0.12%
10 人
核心骨干员工(不超过 390 人) 2,724.8036 70.61% 0.29%
合计(不超过 400 人) 3,858.8036 100.00% 0.42%
注:参与对象最终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签署《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实际出资缴
款金额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若持有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视为自
动放弃认购权利,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
进行调整。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签署
《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
五、参与对象的核实
11
公司聘请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资金及股票来源、期限及规模、管理
模式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等发表明确意见。
六、关于实际控制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含实际控制人鲍洪星先生、华涛女士以及实际控制
人华涛女士之兄华磊先生。鲍洪星先生、华涛女士、华磊先生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
将其纳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主要为考虑其在公司战略引领、管理及发展
中的核心作用及表达出公司治理层对未来发展的信心,有助于调动核心经营管理层和
骨干员工积极性,提高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整体竞争力。鲍洪星先生、华涛女士、
华磊先生承诺自愿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享有的持有人会议表决权,且不担任
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其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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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
一、资金来源
1、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第三方向
参与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5,518.09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 1.00 元,合计份额不超过 5,518.09 万份。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情况确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当按照适用法律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按期、足额地将认购资金转入本员工持股计划指定的资金账户;若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自动丧失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权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出资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
行调整,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持有份额以持有人实际出资情况为准。员工
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以员工持股计划缴款通知为准。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公司回购股票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不超过人
民币 5 亿元且回购价格上限 21.34 元/股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
或员工持股计划。
2、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8,588,0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 495,412,501.20 元(不含交易费
用)。
3、截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公司股票数量为
38,588,036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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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员工持股计划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规模不超过 3,858.8036 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
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929,808.1339 万股的 0.42%。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
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所获
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
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
认购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四、股票受让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1、受让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受让价格为
1.43 元/股,受让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的孰高者:(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每股 2.78 元的 50%,为 1.39 元/股;(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2.84
元的 50%,为 1.42 元/股。(3)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2.65 元的 50%,
为 1.33 元/股;(4)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2.66 元的 50%,为
1.33 元/股。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该标的股票的受让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定价合理性说明
公司自 2022 年步入破产预重整及重整程序以来,经历了诸多挑战与调整,至 2023
年底,公司顺利执行完毕《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重整计划》,业务逐渐步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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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目前公司业务尚处于转换期,面临诸多待解决的遗留问题。为了激发员工在业
务重塑过程中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公司整体经营平稳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增强
公司管理团队对公司成长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留住和吸引优秀人才,提高公
司核心竞争能力,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行
业发展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对象有效的激励。
在以不损害公司利益为原则且充分考虑激励效果的基础上,公司综合考虑了员工
持股计划的有效性和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等因素,并合理确定了参与对象范围、解
锁时间安排和授予权益数量。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上述人员主要承担着公司治理及战略方
向把控、战略执行的重要作用。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设定积极的业绩目
标,并以合适的激励成本实现对该部分人员的激励,可以真正提升激励对象的工作热
情和责任感,有效地统一激励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从而推动激励目标的实
现。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标的股票的价格,体现了公司实际激励需求以及
激励约束对等的原则,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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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也可按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展期,将按照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
序和披露义务,并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1、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
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 24 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个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锁定期满,解锁权益数量为标的股票总数的 50%。
第二个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24
个月锁定期满,解锁权益数量为标的股票总数的 50%。
2、标的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每个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的标的股票。本员
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
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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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敏感期应当符
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设置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最终权益分配比例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业绩情况
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 2024 年至 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公司 2023
年商品猪出栏量 213 万头,销售饲料(含调拨至养殖板块)合计 64 万吨,2024 年及
2025 年的考核目标均以 2023 年为基数进行确定,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表所示:
商品猪出栏量(A)万头 饲料销售量(A)万吨
考核期 考核指标 触发值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An)
(+20%) (+10%) (+30%)
(+15%)
2024 年商品猪
第一个考
出栏量或 2024 256 235 83 74
核期
年饲料销售量
商品猪出栏量(A)万头 饲料销售量(A)万吨
考核期 考核指标 触发值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An)
(+40%) (+30%) (+60%)
(+45%)
2025 年商品猪
第二个考
出栏量或 2025 300 277 102 93
核期
年饲料销售量
注:1、上述“饲料销售量”指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饲料销量(含调拨至养殖板块);
2、上述“商品猪出栏量”指公司月度经营报表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商品猪销量;
3、达成上述任一考核指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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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各解锁期标的股票解锁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
核指标完成度挂钩,标的股票解锁比例(X,保留百分比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确定方法
如下:
①当 A≥Am 时,X=100%;
②当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