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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锆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4-19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锆

业”)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本事项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

况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摘要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
    3、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3)。
    4、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1-015)。
    5、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为授予日,授予
价格为 2.93 元/股,向 4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08.7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公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实际授予登记 6,545.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涉及激励对象 406 人。
    7、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1 月 4 日为授予日,授
予价格为 4.16 元/股,对 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1.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公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预
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实际授予登记 379.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涉及激励对象 24 人。
    11、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
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被追究刑事责
任,公司已与其解除解除劳动关系,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0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22.92 万股将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规定,激励对象
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
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
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
  退、被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
  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因此,上述 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93 元/股,上述 10 名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93 元/股加同期
  银行存款利息之和;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 4.16 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7,490.25 万股减少至
  77,467.33 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占总
                                                    本次变动                        占总股
                                           股本
                          数量(股)                  增减        数量(股)        本比例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2,656,837.00     4.21    -229,200.00   32,427,637.00      4.19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27,925,500.00     3.60    -229,200.00   27,696,300.00      3.5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42,245,663.00    95.79                 742,245,663.00     95.81
    三、股份总数         774,902,500.00 100.00     -229,200.00   774,673,300.00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中所涉及的 1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
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已离职、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等
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92 万股进行回购
注销。
    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东方锆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
因、数量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东方锆
业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并按
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
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