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2024-04-19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于2024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
于2024年4月1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3人,实
际参会3人,经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独立董事王玉法先生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各位独立董事确认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无
异议。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基于客观、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制定的《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
1
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等多方面因素,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依法
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以及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及决策机制等,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
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一致认为:本次母子公司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0亿元,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
展需要,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
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核,一致认为: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
2
融资的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
于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拓展公司业务,促进可持续发
展。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实施小额融资,风险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核查,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
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保证公司各项
目的顺利开展,也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王玉法、刘家祥、丁浩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