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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锆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19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

  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行使权利和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

  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

  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有效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

  权益。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共召开了八次监事会会议,各次会议公司全

  体监事全部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内容
第八届第一次会议     2023 年 1 月 16 日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审议《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八届第二次会议     2023 年 2 月 18 日   (2)审议《关于对铭瑞锆业 Mindarie 项目增加投资额
                                          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八届第三次会议     2023 年 4 月 17 日   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8)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审议《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1)审议《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第八届第四次会议   2023 年 4 月 24 日    期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第八届第五次会议   2023 年 6 月 13 日
                                         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的议案》。
                                         (1)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八届第六次会议   2023 年 8 月 21 日    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1)审议《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八届第七次会议   2023 年 10 月 13 日   (3)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审议《关于铭瑞锆业的 Mindarie 项目追加投资额
                                         的议案》;
第八届第八次会议   2023 年 12 月 13 日
                                         (2)审议《关于放弃控股孙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席或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公司监

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有重大决策程序

合法,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实际不断进行

健全完善,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为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

在执行职务时以公司利益为重,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

权,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或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认真履行对公

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的审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

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

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是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关联

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

规定执行,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发生重大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信息披露的流程符合规定,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公司建立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

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

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6、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评价

    经认真审核公司编制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

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

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

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

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年度内部控

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7、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已认真贯彻执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为合并报

表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8、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

公司股权激励的回购注销、解锁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

    三、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依法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办公会议,监督、确保公司重大决

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

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