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7 股票简称: 东方锆业 编号:2024-051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Murray Zircon Pty Ltd(以下简称“铭瑞锆业”)系广东东方锆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全 资子公司Orient Zirconic Resources (Australia) Pty Ltd(以 下简称“澳洲东锆”)持有铭瑞锆业79.28%股权。澳洲东锆拟将其 持有的铭瑞锆业79.28%股权转让给佰利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佰利联香港”),本次交易完成后,澳洲东锆不再持有铭瑞 锆业股权; 铭瑞锆业的主要资产为明达里矿区,鉴于矿区需要持续的运营资金 投入和较长的回报周期,铭瑞锆业在未来几年面临较大的资金和盈 利压力,公司下游新兴应用领域的业务布局亦受到较大影响。结合 公司战略规划需要,公司拟通过转让铭瑞锆业79.28%股权,化解矿 区运营压力,优化资产结构,并集中资源进一步落实公司在下游新 兴应用领域的战略布局和发展,夯实公司经营质量,加快新质生产 力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以利润为导向、有质量的增长, 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经济效益; 澳洲东锆在本次出售铭瑞锆业79.28%股权时,与佰利联香港、铭瑞 锆业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将明确约定澳洲东锆在同等条件下享有 铭瑞锆业产出锆资源的优先购买权。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一方 面,公司能够优化资产结构,实现资金的有效回笼,进而将资金投 入到下游新兴应用领域的高科技、高附加值业务中,助力公司快速 发展;另一方面,公司拥有对铭瑞锆业产出锆资源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在原材料供应端依然保持着竞争优势,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受让方佰利联香港系公司控股股东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龙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佰利联香 港为公司的关联方,因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明山、关联 监事赵拥军分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 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及相关方履 行资产交割、境外投资备案等合规程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 让控股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聚焦锆系制品主业发展,加速推进公司在下游新兴应用 领域的战略布局和发展,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和盈利能 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澳洲东锆拟将其持有铭瑞锆业79.28%的股权转让 给公司控股股东龙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佰利联香港,该股权交易对价 为人民币10,044.31万元。经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产生投资收益金额约 人民币2.8-3.2亿元(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后,澳洲 东锆不再持有铭瑞锆业的股权,铭瑞锆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佰利联香港将持有铭瑞锆业100%股权。 因受让方佰利联香港是公司控股股东龙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佰利联香港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 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明山、关联监事 赵拥军分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审核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一)关联关系说明 佰利联香港为公司控股股东龙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佰利联香港为本公司的关联 法人。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佰利联(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6日 注册资本:3,012.86万美元 注册地:UNIT B 15/F CNE CAPITAL PLACE 18 LUARD RD WAN CHAI HONG KONG 注册证明书编号:2145161 股东情况:龙佰集团持有佰利联香港100%股权 经营范围主要为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国 际市场合作开发以及政府允许的其他业务。 2、关联方的财务情况 佰 利 联 香 港 2023 年 末 总 资 产 为 420,821.95 万 元 , 总 负 债 为 353,825.9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738,767.86万元,净利润为 7,657.21万元。 佰利联香港2024年6月末总资产为563,646.67万元,总负债为 480,194.87万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440,943.81万元,净利润 为16,286.94万元。 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佰利联香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一)标的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Murray Zircon Pty Ltd 成立时间:2010年10月26日 实收资本:6816.8577万澳元 注册地址:UNIT 31 LEVEL 3 2 KING WILLIAM STREET ADELAIDE SA 5000 注册号码:147 048 744 股东情况:澳洲东锆持有铭瑞锆业79.28%股权,佰利联香港持有铭 瑞锆业20.72%股权。 2、历史沿革: 铭 瑞 锆 业 成 立 于 2010 年 10 月 26 日 , 由 澳 洲 东 锆 与 澳 大 利 亚 Australian Zircon NL公司(以下简称“AZC”)出资设立,设立时澳洲 东锆持有铭瑞锆业65%股权,AZC持有铭瑞锆业35%股权。2012年8月15日 AZC公司将其持有的铭瑞锆业的35%股权转让给欣祺(香港)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欣祺香港”)。2015年12月31日,澳洲东锆对铭瑞锆业 进行了债权转股权,欣祺香港放弃同步增资权利,债权转股权完成后, 澳洲东锆持有铭瑞锆业79.28%股权,欣祺香港持有铭瑞锆业20.72%股权。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欣 祺香港将其持有的铭瑞锆业20.72%股权转让给佰利联香港,澳洲东锆放 弃优先认购权的有关议案,2024年5月,上述交易完成股权交割。 3、主营业务:锆及其他矿产的勘探、开采、加工和销售。 4、矿业权资产的情况:铭瑞锆业拥有6个采矿权证(ML6137、ML6219、 ML6220、ML6221、ML6225、ML6226)和7个勘探权证(EL6146、EL6277、 EL6297、EL6985、EL6112、EL6124、EL6325),以及1个可提取金属的租 约权证、6个多用途许可的权证,均在有效期内。勘探权证在论证开采可 行性后,未来可以转换成采矿权证。上述权证不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 限制或者诉讼仲裁等权利争议情况。 5、诚信情况:铭瑞锆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7、本次转让铭瑞锆业 79.28%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铭瑞锆业不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签 署日的汇率计算,澳洲东锆应收铭瑞锆业非经营性往来余额 2,562.26 万澳元。铭瑞锆业承诺,该笔款项将于公司失去对铭瑞锆业控制权当 日归还,汇率以归还当日汇率为准。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为铭瑞锆 业提供担保、委托理财。 8、本次交易完成后,铭瑞锆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龙佰集团的全资子 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根据生产经营业务需要,本次交易实施前, 为确保原材料稳定供应,优先锁定铭瑞锆业产出的重矿物,公司与铭 瑞锆业签订了重矿物购销合同,金额累计21,340.84万澳元。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述购销合同正常履行,不受影响。 9、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委托铭瑞锆业理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除前述第7项和第8项所述资金往来以外,不存在其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对其借款或者其他占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 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标的公 司铭瑞锆业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 (二)本次股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澳元/%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股东 实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实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澳洲东锆 5404.1486 79.28 - - 佰利联香港 1412.7091 20.72 6816.8577 100.00 合计 6816.8577 100.00 6816.8577 100.00 (三)标的公司的财务情况 铭瑞锆业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年7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944,734,588.55 955,039,212.87 负债总额 1,221,702,929.56 1,118,653,422.40 应收账款总额 3,577.62 52,636.31 净资产 -276,968,341.01 -163,614,209.53 项目 2024年1-7月 2023年1-12月 营业收入 112,008,684.49 281,514.00 营业利润 -115,112,105.92 -107,835,317.08 净利润 -115,165,150.05 -107,812,993.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3,329,612.28 311,459,309.12 流量净额 (四)审计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铭瑞锆业最近一年及最近 一期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4]24008890019号)。 (五)评估情况 1、资产整体评估情况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 评报字(2024)第151号),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7月31日,评估 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论如下:铭瑞锆业的总资产账面价值 为人民币94,473.46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人民币122,170.29万元,股 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27,696.83万元。在本报告所列假设和限 制 条 件 下, 经 采用 资 产 基础 法 评估 后 的 总资 产 评估 值 为 人民 币 134,839.70万元;总负债评估值为人民币122,170.29万元;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12,669.41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40,366.24 万元,增值率为145.74%。 2、矿业权评估情况 天昊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矿业权评估 报告》(天昊矿评字(2024)第0035号),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7 月31日,评估方法为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调查、 搜集资料及对当地市场进行分析,按照矿业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 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铭瑞锆业有限 公司Mindarie项目矿业权”在2024年7月31日时点各种假设条件下所表 现的矿业权评估价值为8,086.13万澳元,按照评估基准日(2024年7月 31日)时点汇率(中间价4.6893)换算,确定“铭瑞锆业有限公司 Mindarie项目矿业权”价值为人民币37,918.29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 广信评报字(2024)第151号),铭瑞锆业于2024年7月31日的股东全 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2,669.41万元,澳洲东锆所持铭瑞锆业79.28%股权 相对应的评估值为10,044.31万元。参照上述评估结论,经交易双方协 商一致,同意澳洲东锆以人民币10,044.31万元转让铭瑞锆业79.28% 股权。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 一致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转让方): 澳大利亚东锆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 佰利联(香港)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铭瑞锆业有限公司 2.购股协议主要条款 2.1甲方同意出售,且乙方同意以出售价格购买甲方作为法律和受 益所有人在铭瑞锆业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即79.28%股份,以下简称“出 售股份”)。该出售股份不附带任何权利负担,并应附带在交割时随 附或产生的所有权利。出售股份的产权和风险在交割时转嫁至乙方。 2.2先决条件 本协议的履行只有一项先决条件,即以乙方可以接受的方式获得 中国政府审批。中国政府审批定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商务部门、 发改部门在内的有关政府机构对拟议交易进行批准/备案。除非乙方满 足先决条件,否则交割不可进行。乙方必须在签署本协议后尽其合理 努力以满足先决条件,且在任何情况下,该条件满足的最后日期为日 落日期(即本协议签署日后的60个工作日)的下午5点,或其他由甲乙 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的下午5点。 2.3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 根据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 广信评报字(2024)第151号),铭瑞锆业于2024年7月31日的股东全 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2,669.41万元,澳洲东锆所持铭瑞锆业79.28%股权 相对应的评估值为10,044.31万元。参照上述评估结论,经甲乙双方协 商一致,同意出售价格为人民币10,044.31万元,乙方以其自有或自筹 的合法资金向甲方支付对价。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 应当向甲方支付30%对价,即人民币3,013.29万元;先决条件满足之日 起至交割日前的期间,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剩余70%对价,即人民币 7,031.02万元。 2.4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甲方双方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应缴税款。相关税法规定不明确或者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各承担 50%。 2.5协议签署之日需要交付的文件 在本协议签署前或签署当日,甲方需将下述文件递交给铭瑞锆业 代作保管: 2.5.1甲方有效签署的转股表;以及 2.5.2登记在甲方名下涉及出售股份的股权证书原件(“股权证 书”),或者如果股权证书原件丢失或损毁,甲方有效签署的并经乙 方认可有关条款的关于丢失股权证书原件的赔偿契据。 2.5.3在交割发生前,托管文件对交易双方没有法律拘束力。交割 当日,铭瑞锆业必须立即将托管文件释放给乙方。 2.6交割时间 交割以线上方式在拟议交割日(即先决条件满足后10个工作日之 后的当天)上午10点30分进行。交割也可以在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其 他时间进行。 2.7在实际交割日,甲方需要交付的文件包括下述: 2.7.1由甲方提名董事合法签署的铭瑞锆业董事辞职信; 2.7.2交割时甲方公司董事名册的认证件; 2.7.3甲方关于批准出售股份转让的董事会决议; 2.7.4由甲方各实体合法签署的释权协议;以及 2.7.5除法定需要甲方保留的铭瑞锆业董事会、股东会有关会议资 料之外,甲方所持有或控制的其他有关铭瑞锆业的记录和档案。 2.8在实际交割日,乙方必须: 2.8.1递交给甲方及铭瑞锆业由乙方合法签署的铭瑞锆业股东协 议加入契约;以及 2.8.2递交给甲方由乙方合法签署的、甲方需要的其他文件。 2.9在实际交割日,铭瑞锆业必须交付: 2.9.1由铭瑞锆业合法签署的释权契据; 2.9.2铭瑞锆业董事会纪要或董事会书面决议,批准从实际交割日 起: (1)取消登记在甲方名下的有关出售股份的股权证书原件(若甲方 能在交割前找到); (2)颁发登记在乙方名下有关出售股份的新的股权证书; (3)更新铭瑞锆业股东名册以确认甲方向乙方转让出售股份的行 为;以及 (4)接受并批准甲方递交的铭瑞锆业提名董事的辞职信。 2.10乙方为了在交割日顺利取得铭瑞锆业的控制权和经营、财务 管理权,要求甲方和铭瑞锆业在交割日配合办理其他事项的,甲方和 铭瑞锆业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2.11乙方和铭瑞锆业同意,本次交易实施后,铭瑞锆业生产的锆 资源,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12按照本协议签署日的汇率计算,甲方应收铭瑞锆业非经营性 往来余额2,562.26万澳元。铭瑞锆业承诺,该笔款项将于甲方失去对 铭瑞锆业控制权的当日归还,汇率以归还当日汇率为准。 2.13铭瑞锆业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的所有损益均由乙 方享有和承担。 2.14本协议于交易各方签署并交换后成立,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2.15本协议在下述情况可被终止: 2.15.1如果先决条件未能在日落日期5点前达成,则甲乙双方可以 在交割日前任何时侯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本协议终止; 2.15.2在交割前任何时日,如果先决条件不能够达成且乙方已给 出相关通知,那么乙方在书面通知甲方后可以在交割日前任何时候终 止本协议。 2.16本协议终止后: 2.16.1各交易方已经累积的权利和救济不受影响; 2.16.2除各交易方已积累的权利以及购股协议中明示在协议终止 后依然有效的条款之外,各交易方不再需要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相关 义务; 2.16.3铭瑞锆业必须立即将托管文件退还给甲方;以及 2.16.4甲方必须把乙方前期已经支付的对价退还给乙方。 2.17如果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相关争议,争议相关方必须秉 承诚信原则,通过其代表人尽力解决争议。如果争议方不能解决争议, 或者争议有部分未解决或不可能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可请求香港国 际仲裁中心使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 结果将是终局、有法律约束力的,且不得上诉。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锆系制品下游应用领域发展迅猛,一些新兴应用领域受 到国家政策的重点支持与推动,成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为了加快 公司新质生产力的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实施,为公司及 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计划加速布局下游新兴应用领域, 集中资源推进高科技、高附加值业务的拓展。鉴于矿区需要持续的运 营资金投入和较长的回报周期,铭瑞锆业在未来几年面临较大的资金 和盈利压力,若公司过度集中资源于上游矿产开发,会对新产品、新 技术的研发进度及下游产业链的拓展造成较大影响,甚至可能因资源 分配不当而错失宝贵的市场发展机遇。本次股权转让后,一方面,公 司能够优化资产结构,实现资金的有效回笼,进而将资金投入到下游 新兴应用领域的高科技、高附加值业务中,助力公司快速发展;另一 方面,公司拥有对铭瑞锆业产出锆资源的优先购买权,这意味着公司 在原材料供应端依然保持着竞争优势,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奠定了 坚实的基础。 本次交易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战略发展布局,将 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 性。 根据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判断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具 有履约能力及付款能力,履约风险较小。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日常关联交易 除外) 公司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放弃控股孙公司股权 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的控股孙公司铭瑞锆业的少数股 东欣祺(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铭瑞锆业20.72%的股权转让给 公司控股股东龙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佰利联香港,该股权转让已完成交 割。 除上述事项外,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 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除本公告 的交易以外其他应披露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2024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明山先 生回避表决。 2024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赵拥军回 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仔细审查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澳洲东锆本 次转让铭瑞锆业79.28%股权,综合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业务发 展需要和财务状况等诸多因素,本次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 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我 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 应回避表决。 十、其他 1、本次转让的铭瑞锆业79.28%股权不存在被抵押、质押或者其他 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无被采取 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 2、本次出售铭瑞锆业79.28%股权后,公司不再持有铭瑞锆业股权, 铭瑞锆业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 更。经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产生投资收益金额约人民币2.8-3.2亿元(具 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股权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出 售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 要及股东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由于澳洲东锆和铭瑞锆业都持有Image Resources NL的股权, 持股比例分别为4.85%和14.89%,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被动形成公司与 关联方共同投资。 十一、 风险提示 1、本交易协议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佰利联香港是公司控股股东龙佰集团的全资 子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作为控股股东龙佰集团控制的受让方具备完 成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但其能否按期履约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后续将根据协议约定全力督促交易对方推动后续对价支付、股权 交割具体事宜,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本次签署交易协议,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会受到有关政策调整、 宏观经济影响、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澳洲东锆和佰利联香港、铭瑞锆业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6、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4]24008890019号); 7、评估报告(天昊矿评字(2024)第0035号、中广信评报字(2024) 第151号)。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