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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御银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2024-12-10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持有公司
115,029,77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1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文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杨文江先生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61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杨文江
先生持股比例由 16.11%减少至 15.1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 1%的情况说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文江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2,835,7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 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杨文江先生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61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杨文江先生持股比例由 16.11%减少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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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
    (一)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杨文江    集中竞价交易 2024 年 12 月 6 日           5.97      7,611,800       1.00%
                 合计                --                        7,611,800       1.00%

    杨文江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实
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文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5,029,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1%。其中,累计存放于华安证券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公司股份为92,112,05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0.08%,
占公司总股本的12.10%;存放于华安证券普通账户的公司股份为22,917,719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9.92%,占公司总股本的3.01%;累计已质押的公司股
份为11,3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82%,占公司总股本的1.48%。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文江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12 月 6 日
      股票简称          御银股份                  股票代码       002177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 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761.18                       1.00

           合 计                      761.18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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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持有股份            12,264.15            16.11        11,502.97               15.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66.03            4.03         2,304.85                 3.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9,198.11           12.08         9,198.11               12.08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本 次 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
                                告》(公告编号:2024-039 号)。本次减持与
诺、意向、计划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
                                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
                                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是□ 否■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处理措施。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是□ 否■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文江先生持有公司 115,029,774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15.1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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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杨文江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杨文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
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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