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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2024-04-30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及一年以内的短

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拟使用的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适时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
性较好、风险可控、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通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

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固定收益或浮

动收益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有效期

    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

    (五)决策及实施方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和

投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

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

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短期

理财产品,但仍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此外也存在

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资金投向的确定

    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资产规模大、有能力保

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

范围和投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

财务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短期且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可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及一年以内的
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制定

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因此,

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