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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5-23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会议决议公司将

于 2024 年 6 月 6 日(星期四)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孟广伟先生、马连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第一大股东华融(天津

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津投”,持有公司 17.41%

的股份)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上海延华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并形成决议认为:华融津投具有提出临时提案

的法定资格,其提案有明确的议题且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时限、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地点、方式、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不变。

    现将增加提案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股权登记日:5 月 31 日(星期五)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五)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至 17: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6 月 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六)召开地点:上海市西康路 1255 号普陀科技大厦 17 楼多功

能报告厅。

    (七)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

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

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九)参加对象:

    1、截止 2024 年 5 月 3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模板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十二项议案: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董监高薪酬方案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采用等额选举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00                                                     应选人数 4 人
         事的议案》
10.01    选举胡新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2    选举潘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3    选举苏燕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4    选举王菁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0                                                     应选人数 3 人
         的议案》
11.01    选举张照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2    选举马晓鲁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3    选举刘荣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应选人数 2 人
         表监事的议案》
 12.01   选举孟广伟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2.02   选举马连福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二)议案 1 至 2、议案 4 至 11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议案 3 至 7、议案 9 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2 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至议案 9 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

10、议案 11、议案 12 均须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议案 10 应

选非独立董事 4 人,议案 11 应选独立董事 3 人,议案 12 应选非职工

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

    (三)1.《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⒉《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⒋《关

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⒌《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6.《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中的议案十二、关于董监高薪酬

方案》、7.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事宜的公告》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⒏《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事宜的公告》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

投资者查阅。

    ⒈《2023 年年度报告》、⒉《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⒊《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⒋《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

查阅。

    (四)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

阅。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6 月 4 日(星期二)9:0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

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模板见
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

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

维码进行登记。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

    邮编:200050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唐文妍、王垒宏

    电话:021-61818686*309

    传真:021-61818696

    地址:上海市西康路 1255 号普陀科技大厦 7 楼

    邮编:200060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8。

    2.投票简称:延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

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

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4 人)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3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

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6 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6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

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延华

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

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结果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
100.00                                            √
          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
6.00                                              √
        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7.00                                              √
        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8.00                                              √
        品额度的议案》

9.00    关于董监高薪酬方案的议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
                 累积投票议案
                                                   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
10.00                                               应选人数 4 人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胡新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10.01                                             √
        立董事
        选举潘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10.02                                             √
        董事
        选举苏燕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10.03                                             √
        董事
        选举王菁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10.04                                             √
        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
11.00                                               应选人数 3 人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张照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
11.01
        董事
        选举马晓鲁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
11.02
        董事
        选举刘荣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
11.03
        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
12.00                                               应选人数 2 人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孟广伟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              √
 12.01
          工代表监事
          选举马连福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              √
 12.02
          工代表监事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
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4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

本人)持有延华智能(股票代码:00217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