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传 媒:关于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4-01-26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3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郭献军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朱兆龙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原
因,郭献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郭献军先生辞去该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职务。朱兆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朱兆龙先生
辞去该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工作。以上辞职报告在递交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郭献军先生、朱兆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郭献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朱兆龙先生担任证券事务
代表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倩女士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吴倩女
士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乃菁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
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张乃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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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倩 张乃菁
联系电话 020-88630181 020-88630181
传真号码 020-88630182 020-88630182
电子邮箱 ycm2181@gdgzrb.com ycm2181@gdgzrb.com
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 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
联系地址
大厦30层 大厦30层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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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个人简历
吴倩女士:197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2001年7月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学专业,大学本
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年11月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金融学专业,研究生学历,
理学硕士学位。2003年8月至2017年4月,在广州日报社工作,担任记者。2017年4月至2023
年7月,在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研究所机构销售总监、董事会办公室研究支持
总监(其间,2018年1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选派至广州市国资委挂职学习)。2023年7
月27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披露日,吴倩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
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乃菁女士:1991年8月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务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016年6月任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8月任广州市嘉诚国际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董办副经理;2020年8月任同创汇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8
月任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总监。
截止披露日,张乃菁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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