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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1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
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为临时召集会议。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葛勇先生召集及主持,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减资退出
参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减资退出青岛嘉泽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本次减资退出青岛嘉泽事项提交董事会
审议。

    2、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与关联方签署设备转让合同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青岛嘉泽进行设备转让事宜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
理性,前述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公平、公开、公允、
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青岛嘉泽进行设备转让事
宜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司与关联方签署厂房租赁合同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青岛嘉泽进行厂房租赁事宜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
理性,前述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公平、公开、公允、
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青岛嘉泽进行厂房租赁事
宜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葛勇、王文荣、吕成龙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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