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利 得: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4-04-15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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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4 年 5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5.00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6.00 √
议案》
7.00 《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
8.00 √
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和曾孙公司授信额度内贷
9.00 √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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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11.00
案》 数:4
11.0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11.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11.03 《监事会议事规则》 √
11.0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累积投票提
应选 2 人
案
12.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选举王宗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12.01 √
董事
选举徐鼎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12.02 √
董事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披露。其中提案 11.00 为需逐项表决的议案;提案 12.00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
的选举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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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
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9:30-12:00、下午 13:30-17:00。
(六)登记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春霞
联系电话:0573-87989889
传 真:0573-87762111
邮政编码:314419
联系地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
(八)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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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206;投票简称:“海利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 投 票 时 间 : 2024 年 5月 15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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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至15:00之间的任意
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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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出席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
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码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5.00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6.00 √
议案》
7.00 《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开展远期结 售汇及外汇 期权业务
8.00 √
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和曾孙公司授信额度内
9.00 √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作为投票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
11.00 对象的子议
案》
案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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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11.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11.03 《监事会议事规则》 √
11.0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累积投票
应选 2 人
提案
12.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选举王宗宝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
12.01 √
立董事
选举徐鼎一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
12.02 √
立董事
注: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
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
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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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致: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海利得
(股票代码:00220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有效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户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4年5月13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
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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