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利 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毅平2024-04-15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全部出席。本人对出席
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
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一)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
应出席董 召开股东
独立董事 东大会
事会会议 现场出 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大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邵毅平 9 2 7 0 0 2 2
注:本人在任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发表意见情况
意见
会议届次 发表时间 独立意见名称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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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
2023 年 1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事会第八 同意
月16日 独立意见
次会议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同意
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同意
立意见
4、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 同意
第八届董 意见
2023 年 3
事会第九 5、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同意
月29日
次会议 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 同意
务的独立意见
7、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9、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同意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同意
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
2023 年 5 2、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事会第十 同意
月9日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一次会议
3、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同意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 1、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同意
2023 年 8
事会第十
月29日
三次会议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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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 同意
第八届董
2023 年 9 权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十
月27日 2、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四次会议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 同意
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随时关注公司董监高的履职、
任职资格情况,为优化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成,促进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建设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2023年度,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就审计安排与进度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等方式,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的职责。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
(五)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3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
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
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团队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紧密协
作,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季度报告、专项检查
等内容,推动内部审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强化风险管理,深化内控建设。同
时,我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
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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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
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
行业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
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
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同时,对董事、高管
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培训与学习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
和学习,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
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
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八)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
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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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九)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与公司高管层进行交流,
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
保持沟通,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同时,
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法律知识和行业
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
意见和建议。
(十)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全方位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充足运营信息与财务数据,保障
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中有效行使监督权。协助本人紧密衔接内部审计与会计师事
务所,追踪审计全进程,确保审计公正客观,共同推进公司治理优化、风险管
控强化及股东权益保护。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等情况,未发现其他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及曾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外,不存在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
担保事项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
和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
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能够
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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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制订的2023年度年报审
计策略及计划符合审计规程,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规程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
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增强风险意识,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实质性的协助支持。
本人联系方式:shaoyp118@163.com
独立董事:邵毅平
202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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