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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 利 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4-05-16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高王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 人,代表公司股份 432,973,57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181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1/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 人,代表股份 407,939,74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031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5,033,8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497%。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本次会议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 小投资 者共计 11 人, 代表 公 司 股 份
32,382,6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80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
务所律师王省、赵航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
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432,857,4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32%;反对股数为 11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2,266,5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6415%;
反对11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3585%;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32,858,0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733%;反对股数为1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2,267,1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6433%;
反对11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3567%;弃权0股,
                                      2/7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432,858,0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股数为 115,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2,267,1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6433%;
反对11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356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432,858,0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股数为 115,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2,267,1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6433%;
反对11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356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432,858,0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股数为 115,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2,267,1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6433%;
反对11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356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432,134,9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063%;反对股数为 83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3/7
    同意31,544,0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4103%;
反对83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589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17,980,6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6.5372%;反对股数为14,992,9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46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7,389,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53.7007%;
反对14,99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6.299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32,858,0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733%;反对股数为1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2,267,1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6433%;
反对11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356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和曾孙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432,685,1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34%;反对股数为 28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6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2,094,2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1094%;
反对28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906%;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417,980,6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5372%;反对股数为 14,992,9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4/7
份总数的 3.46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7,389,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53.7007%;
反对14,99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6.299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11、《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逐项表决的议案
    11.01 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417,980,4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5372%;反对股数为 14,993,1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46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7,389,5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53.7001%;
反对14,993,1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6.299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11.02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417,980,6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5372%;反对股数为 14,992,9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46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7,389,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53.7007%;
反对14,99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6.299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11.03 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417,980,6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5372%;反对股数为 14,992,9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46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7,389,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53.7007%;
反对14,99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6.2993%;弃权0
                                     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11.04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417,980,6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5372%;反对股数为 14,992,9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46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7,389,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53.7007%;
反对14,99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6.299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12、《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在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12.01 选举王宗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432,760,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170,0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35%;
    王宗宝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 选举徐鼎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432,760,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170,0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35%;
    徐鼎一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作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6/7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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