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宝石路 278 号科研生产办公楼 A 座 515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79,858,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股份总数的30.473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9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5%。 3.公司董事林军、简伟、周剑萍、盛洁、吕占民,独立董事汤洋、李晓龙、刘红现, 监事甘建萍、原野、赵树芝、张明明现场出席,高管刘艳、刘峰、佐军现场列席;董事全 源、监事杨亮、高管蒋建立因其他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参加、通过腾讯会议方式视频参加。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李得志律师、秦雨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0,347,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78%; 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2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00%; 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获得通过。 (二)审议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0,347,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78%; 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2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00%; 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获得通过。 三、审议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0,347,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78%; 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2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00%; 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获得通过。 四、审议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0,347,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78%; 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2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00%; 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获得通过。 五、审议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347,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78%; 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2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00%; 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获得通过。 六、审议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0,347,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78%; 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2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00%; 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获得通过。 七、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度融资并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347,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78%; 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2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00%; 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获得通过。 八、审议了《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347,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78%; 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2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00%; 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获得通过。 九、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交易对方包括: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克拉玛依城投”)的全资子公司克拉玛依市富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克拉玛依融汇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孙公司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 富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克拉玛依市国有资产监督 4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管理委员会,存在关联关系。克拉玛依城投持有公司股份 47,169,968 股回避表决;同时根 据股东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燕润投资”)与克拉依城投签署、 2023 年 8 月 10 日生效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燕润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 31,446,310 股对 应的表决权独家全权委托给克拉玛依城投行使,燕润投资为克拉玛依城投的一致行动人, 该部分股份回避表决。因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对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1,741,305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731,5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372%; 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62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00%; 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李得志律师、秦雨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