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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24-04-27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
机构进行中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证券
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2.投资金额: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资金状况,公
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
体资金可以在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金融机构
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为 10,000 万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同时为了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财务费用,
同意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在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时以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或存
单进行质押。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投资方式: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
机构进行中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证券
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不投资于
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
止有效。
    5.资金来源:本次委托理财事项适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即除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以外的自有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
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理
财产品常见风险。
    2、为防范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操
作,规范管理,控制
风险。
    (2)公司拥有专业的投资团队,投资前进行充分调研及分析论证,以降低
投资风险。
    (3)根据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
据现金流的情况,公司合理安排投资资金。
    (4)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
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
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
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投资后将持续跟踪投资标的公司经营情况、资本市场表现等,并建立
内部评级及报告机制,进行阶段性检视与汇报,实现动态管理投资价值与风险,
阶段性检视报告将定期报送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6)公司内审相关部门负责委托理财情况的日常监督,每季度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审计和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向董事长汇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的跟踪管理,
控制风险。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
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委托理财活动。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公司及子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
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