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2024-02-28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
务包括“新能源+汽车”业务和“半导体存储+智能终端”业务,“新能源+汽
车”业务包括锂电新能源材料等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碳酸锂、氢氧化锂等锂盐
产品。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
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
值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未来所需的部分原材料及产品进行套期保值,上述
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
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 10,000 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
额。前述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交易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
经营所需的锂盐等原材料以及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产品。
(三)交易工具
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四)交易场所
LME、CME、SGX 等境外合规交易所和相关经纪行、做市商、银行等,及
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合规公开交易场所。
(五)期限及授权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开展商品期货期
权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
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
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和期权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可能无法在要求锁
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
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
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
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
损失。
5.政策风险:如期货期权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
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为最大程度规避和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
人员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2.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保
密制度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
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关性
高的商品期货和期权品种。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
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
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期权套
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等风
险为目的,从而实现稳健经营,具有必要性;公司已经就套期保值业务的额
度、品种、具体实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
的。通过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
保值,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因此公司开展商品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