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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为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1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股东:
     2023 年度,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坚
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和列
席董事会、听取公司各项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定期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
通、查阅相关资料、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较好地
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分别是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宋卓霖先生、胡凯
欢女士)、一名职工代表监事(李文瑾女士),任期三年。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同意选举李文瑾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二、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情况如下:
序                                                                        决议
        届次        时间                         内容
号                                                                        情况
     第五届监事             1.《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4
1    会第二十三             2.《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通过
                  月 10 日
     次会议                 3.《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 年年度报告
                               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023 年 4
2    会第二十四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通过
                  月 26 日
     次会议                 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5.《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
                  2023 年 6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    会第二十五                                                                    通过
                  月7日     事的议案》
     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
                  2023 年 6
4    会第一次会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通过
                  月 28 日
     议
                            1.《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
                  2023 年 6 2.《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5    会第二次会                                                                    通过
                  月 28 日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
                            3.《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第六届监事
                  2023 年 7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    会第三次会                                                                    通过
                  月 17 日  2.《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议
                            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1.《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             2.《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 8
7    会第四次会             摘要>的议案》;                                        通过
                  月 23 日
     议                     3.《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第六届监事
                  2023 年 8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8    会第五次会                                                                    通过
                  月 28 日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议
                            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
                  2023 年 10
9    会第六次会              《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月 26 日
     议
     第六届监事
                  2023 年 11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10   会第七次会                                                                    通过
                  月 21 日     的议案》
     议
11   第六届监事   2023 年 11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通过
     会第八次会   月 28 日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议                      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9)上市地点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
                             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7.《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
                  2023 年 12
12   会第九次会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通过
                  月 13 日
     议


     三、监事会对 2023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和出席了
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相关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股东
大会决议亦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
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
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运行良好,公司
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合理。全体监事对公司定期财
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资产出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
尔佳信息”)与深圳市石头新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头新材”)、深圳市
大为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尔佳信息拟将其持有的电科公司 49%股权转让给石头新材。本次交易遵循了公
平、公允的原则,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定价以电科公司股权转让基准日的净资产
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后认为:公司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变更事项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
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
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四、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围绕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持续保持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协调,深入开展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公司的财
务运作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实施监督;持续加强自身的学
习和监督力度,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