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7-26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开展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现阶段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
际需要,调整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具体为:由“业务所需交
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
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 10,000 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调整至“业
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前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
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详情参见 2024 年 7 月 2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开展商品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情参见 2024 年 7 月 26 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
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