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1、2024-043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4-05-17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43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
计划无差异,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25 名,可
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09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3513%。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
事务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票已
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的议案。对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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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
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王敬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
4、2022 年 12 月 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5、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
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6、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里程健康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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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日及上市日为 2023 年 3 月 6 日,向 332 名激励对象授
予合计 11,759.5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9. 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
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日及上市日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向 46 名激励对象授
予合计 2,90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11.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 5 月 1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
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公告》。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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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
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的40%。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及上
市日为2023年3月6日,截至2024年3月7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 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 审 计 , 公 司 202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 3,590,482,060.07 元 , 比 2022 年 营 业 收 入
绩考核目标: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3,160,965,396.94元增长了13.59%。因此,公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 司第一个限售期业绩考核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绩效成就情况: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际授予登记人
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数332人,其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余325名在职激励对象
2023年度的个人业绩考核均为A,满足解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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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 售条件。
B 80%
C 50%
D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
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
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数量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5月20日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0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为1.3513%。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325人。
4、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对
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首次授予部
首次授予获授 已解除限售 本次可解除
分剩余未解
人员 的限制性股票 股份数量 限售股票数
除限售股票
数量(万股) (万股) 量(万股)
数量(万股)
林杨林(董事长) 2,000.00 0 800.00 1200.00
宋丽华(董事、高级副总裁、
1,000.00 0 400.00 600.00
医疗管理中心总经理)
周子晴(董事) 350.00 0 140.00 210.00
关恒业(董事) 100.00 0 40.00 60.00
许铭桂(董事) 100.00 0 40.00 60.00
刘军(财务总监) 100.00 0 40.00 60.00
徐旭(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00.00 0 40.00 60.00
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聂晨(副总裁) 100.00 0 40.00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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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部
首次授予获授 已解除限售 本次可解除
分剩余未解
人员 的限制性股票 股份数量 限售股票数
除限售股票
数量(万股) (万股) 量(万股)
数量(万股)
朱钿(副总裁) 150.00 0 60.00 90.00
中层管理人员(46 人) 2,232.00 0 892.80 1339.20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290.50 0 2116.20 3174.30
(270 人)
合计(325 人) 11,522.50 0 4609.00 6913.50
注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注 2:上表中所述数量不包含本次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
注 3:上述股票数量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
准。
注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
聘任朱钿担任公司副总裁。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6,760,533.00 4.89 -46,090,000.00 120,670,533.00 3.54
无限售条件股份 3,243,998,220.00 95.11 46,090,000.00 3,290,088,220.00 96.46
股份总数 3,410,758,753.00 100.00 0 3,410,758,753.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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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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