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1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投 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 “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东华能源 (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新材料”)、广西天盛港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天盛”)、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新材料”)、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东华”)向相 关合作银行申请的共计 8.88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 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 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按银行授信审批情况, 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对张家港新材料担保额度为 60 亿,对广西天盛担 保额度为 12 亿,对宁波新材料担保额度为 120 亿,对南京东华担保额度为 10 亿, 本次审议提供担保的额度在授权额度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预计情况 具体如下: 担保 截至 担保额 是 担 被担保方 本次新增 方 目前 度占上 否 保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金融机构 担保额度 持股 担保 市公司 关 方 资产负债率 (亿元) 比例 余额 最近一 联 1/8 (亿 期 担 元) 净资产 保 比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张家港 2.88 公 司苏州分行 91% 58.85% 39.3 41.76% 否 司 新材料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1 司苏州分行 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广西天盛 100% 65.05% 0.5 10.3 10.44% 否 司 限公司钦州分行 公 宁波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75.31% 57.11% 2.5 69.94 70.06% 否 司 新材料 司宁波分行 公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南京东华 100% 68.51% 2 2.46 4.31% 否 司 司南京分行 (注:表格中的“担保方持股比例”包括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8 日 注册地址 江苏扬子江化学工业园长江北路西侧 3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月平 注册资本 230,312.51 万元 经营范围 进口丙烷(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生产丙烯、氢气、聚 丙烯;(限按安全审查批准书所列项目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批发(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化工原料和产品的批发(其 中危险化学品按许可证项目经营),从事丙烯、聚丙烯项目的 投资,普通货物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1%,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 9%。 2、主要财务指标(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单位:万元 2/8 科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820,593.43 820,370.50 负债总额 482,353.61 482,747.81 所有者权益 338,239.82 337,622.69 营业收入 527,663.71 360,692.52 营业利润 -1,804.85 385.45 净利润 1,427.70 2,520.30 资产负债率 58.78% 58.85% (二)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收购 注册地址 钦州港经济开发区果鹰大道鹰领作业区 法定代表人 蒋正强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汽油、 煤油、柴油批发;液化石油气的销售;外轮供水;汽油、 柴油、LPG、乙醇、醋酸、醋酸乙酯、丙烷、丁烷储罐服务;煤 炭、焦炭、焦煤、矿产品、铁合金、镍铁合金、镍铁、粮食、 农产品的销售;煤炭、水泥、矿石、农产品、散杂货装卸及仓 储;沥青、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的销售;码头投资经营;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含直接与间接持股) 2、主要财务指标(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9 月) 3/8 资产总额 178,355.65 99,336.09 负债总额 145,194.15 64,616.50 所有者权益 33,161.49 34,719.59 营业收入 196,802.42 123,594.19 营业利润 1,868.15 1,639.72 净利润 488.26 1,230.19 资产负债率 81.41% 65.05% (三)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原公司名: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东港北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 严维山 注册资本 517,786.7408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 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持股 69.14%,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农银 投资——宁波新材料债转股投资计划)持股 12.34%(其中东华 能源持股 6.17%),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80%,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7.71%。 4/8 2、主要财务指标(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9 月度财务数未 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1,591,454.27 1,660,911.65 负债总额 872,729.23 948,574.53 所有者权益 718,725.03 712,337.12 营业收入 992,227.36 691,017.59 营业利润 1,990.83 5,616.64 净利润 2,159.16 5,334.11 资产负债率 54.84% 57.11% (四)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8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紫气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方涛 注册资本 95000 万元 经营范围 危险化学品销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化工产品(不含 危化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的除外)。产业用纺织 制成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含直接与间接持股) 2、主要财务指标(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5/8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279,802.97 259,647.17 负债总额 200,404.25 177,873.95 所有者权益 79,398.72 81,773.22 营业收入 276,964.80 344,321.68 营业利润 1,531.57 676.46 净利润 1,131.87 1,116.67 资产负债率 71.62% 68.5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拟签署的保证协议,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 为张家港新材料、广西天盛、宁波新材料与债权人银行分别签订的《银行授信协 议》、《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等项下的债权。张家港新材料、广西天盛、宁 波新材料、南京东华项下银行总金额不超过 8.88 亿,本次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 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子公司张家港新材料、广西天盛、宁波新材料和南京东华向相关 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开拓业务之需要。公司通过直接与 间接方式实际持有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上述公司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 况和资信情况良好。 2、公司实际持有张家港新材料控股权,所担保的额度主要用于公司的工程 建设及运营,行业前景良好,资金安全,回款可靠。广西天盛为公司收购的从事 液化石油气贸易的全资子公司,所担保额度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等,属于公司的 日常经营性业务,资金回笼稳定可靠。公司实际持有宁波新材料控股权,所担保 额度主要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及运营,项目盈利前景良好,资金安全,回款可靠。 南京东华系公司从事液化气和聚丙烯经营的主体,所担保的额度主要用于信用证 的开立、专项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开立等经营事项,属于正常的经营 性业务,资金回笼稳定可靠。四者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拥有 较强的业务与财务控制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性强。 6/8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新材料、宁波新材料提供担保时,张家港新材料、 宁波新材料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张家港新材料、宁波新 材料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 子公司,拥有较强的业务与财务控制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性 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 大风险。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实际持有上述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其 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内部担保信用的使用和 管理等,建立了严格的担保管理、内部财务控制以及审计监督制度;对有关业务 开展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决策及执行流程;对各项业务往来制定了信用评估 体系和信用管理制度。为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上述担保事项,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 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 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张家港新材料、广西天 盛、宁波新材料、南京东华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对外担保逾期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19.81 亿元,占 上市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212.58%;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1.24 亿元,占上 市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0.87%。 上市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东华能 7/8 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的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8 日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