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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能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公告2024-10-25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1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投资者充
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概述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以及《关于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提
供融资租赁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简称“张家港新材料”)拟与相关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简称
“本次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保证张
家港新材料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他交易文件(如有)有效实施,公司
拟对张家港新材料《融资租赁合同》以及其他交易文件(如有)项下义务的履行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
于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议案》(详见
公告编号:2023-034),已授权公司董事会、东华能源或张家港新材料的法定代表
人在上述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事项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审议提供担
保的额度在授权额度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担   被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一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
保      方      持股比例      期资产负债率   担保余额        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联担保

方                                           (亿元)    (亿元)     期净资产比例

公    张家港
                  91%            63.84%       36.65            6         5.63%        否
司    新材料

(注:表格中的“担保方持股比例”包括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8 日
     注册地址           江苏扬子江化学工业园长江北路西侧 3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月平
     注册资本           230,312.51 万元
     经营范围           进口丙烷(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生产丙烯、氢气、聚
                        丙烯;(限按安全审查批准书所列项目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批发(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化工原料和产品的批发(其
                        中危险化学品按许可证项目经营),从事丙烯、聚丙烯项目的
                        投资,普通货物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1%,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 9%。
被担保人名称            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8 日
     注册地址           江苏扬子江化学工业园长江北路西侧 3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月平
     注册资本           230,312.51 万元

     经营范围           进口丙烷(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生产丙烯、氢气、聚
                        丙烯;(限按安全审查批准书所列项目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批发(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化工原料和产品的批发(其
                  中危险化学品按许可证项目经营),从事丙烯、聚丙烯项目的
                  投资,普通货物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1%,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 9%。
    (二)主要财务指标(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 1-6 月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6 月)
       资产总额                   790,442.79              932,259.40
       负债总额                   452,248.82              595,109.25
      所有者权益                  338,193.97              337,150.15
       营业收入                   523,149.42              274,744.97
       营业利润                    1,963.47                1,720.20

        净利润                     3,408.20                1,617.29
      资产负债率                    57.21%                 63.84%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受益人:相关租赁公司
    2、担保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与担保期限:被担保人在本次交易项下全部债务(其中本金不
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具体约定以最终签署的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包括各位独立董事)认为:张家港新材料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可以
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与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强现金流
稳定性,优化整体负债结构。公司签署《保证合同》并对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新材
料《融资租赁合同》的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
上述事项合法合理也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08.91 亿元,
占上市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96.05%;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0.58 亿元,占
上市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9.93%。
    上市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