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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能源: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2024-12-25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5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投
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
“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宁
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京东华”)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的共计 10.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
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
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按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
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对宁波新材料担保额度为 120 亿,对南京东华的担保额度
为 10 亿,本次审议提供担保的额度在授权额度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担保额
                                                                截至            是
                                                                       度占上
                 担保   被担保方                                目前            否
担                                                   本次新增          市公司
                  方    最近一期                                担保            关
保    被担保方                           金融机构    担保额度          最近一
                 持股   资产负债                                余额            联
方                                                   (亿元)            期
                 比例      率                                   (亿            担
                                                                       净资产
                                                                元)            保
                                                                        比例
                                         1/6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
                                                                  3.5
                                           限公司宁波分行
公       宁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75.31%    53.29%                                 3    74.86   7.98%   否
司      新材料                          限公司宁波北仑区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宁波分行

公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东华    100%     57.81%                                 2    2.5     1.88%   否
司                                            南京分行


     (注:表格中的“担保方持股比例”包括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原公司名: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东港北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          严维山

     注册资本        517,786.7408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
                     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持股 69.14%,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农银
                     投资——宁波新材料债转股投资计划)持股 12.34%(其中东华
                     能源持股 6.17%),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80%,

                                             2/6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7.71%。
   2、主要财务指标(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 1-9 月度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1,611,432.68            1,516,500.17

      负债总额                     897,955.73             808,079.37

     所有者权益                    713,476.95             708,420.80

      营业收入                     936,365.13             792,789.87
      营业利润                      7,192.08               8,779.20
       净利润                       6,756.98               6,907.68

     资产负债率                      55.72%                 53.29%

    (二)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8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紫气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方涛

  注册资本        95000 万元
  经营范围        危险化学品销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化工产品(不含
                  危化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的除外)。产业用纺织
                  制成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含直接与间接持股)
   2、主要财务指标(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单位:万元

                                       3/6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184,864.11            215,404.92
        负债总额                 104,161.47            124,528.49

       所有者权益                80,702.64             90,876.43
        营业收入                 389,583.60            359,885.82
        营业利润                  1,500.59               681.74
         净利润                   1,470.63               755.42
       资产负债率                  56.34%               57.8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拟签署的保证协议,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
为宁波新材料、南京东华与债权人银行分别签订的《银行授信协议》、《最高额
不可撤销担保书》等项下的债权。宁波新材料项下银行总金额不超过 8.5 亿,南
京东华项下的银行总金额不超过 2 亿元,本次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
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子公司宁波新材料、南京东华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开拓业务之需要。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方式实际持有被担保公
司的控股权,上述公司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
    2、公司实际持有宁波新材料控股权,所担保额度主要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及
运营,项目盈利前景良好,资金安全,回款可靠。南京东华系公司从事液化气和
聚丙烯经营的主体,信用证的开立、专项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开立等
经营事项,属于正常的经营性业务,资金回笼稳定可靠。二者均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拥有较强的业务与财务控制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
较小且可控性强。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新材料提供担保时,宁波新材料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
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宁波新材料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但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拥有较强的业务与财务控制能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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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性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实际持有上述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其
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内部担保信用的使用和
管理等,建立了严格的担保管理、内部财务控制以及审计监督制度;对有关业务
开展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决策及执行流程;对各项业务往来制定了信用评估
体系和信用管理制度。为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同意上述担保事项,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
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宁波新材料、南京东华向相关合作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上述担保符合有
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对外担保逾期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14.23 亿元,
占上市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201.04%;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6.6 亿元,占上
市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5.58%。
    上市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的有关
资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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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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