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2024-12-25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5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投
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
“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宁
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京东华”)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的共计 10.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
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
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按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
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对宁波新材料担保额度为 120 亿,对南京东华的担保额度
为 10 亿,本次审议提供担保的额度在授权额度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担保额
截至 是
度占上
担保 被担保方 目前 否
担 本次新增 市公司
方 最近一期 担保 关
保 被担保方 金融机构 担保额度 最近一
持股 资产负债 余额 联
方 (亿元) 期
比例 率 (亿 担
净资产
元) 保
比例
1/6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
3.5
限公司宁波分行
公 宁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75.31% 53.29% 3 74.86 7.98% 否
司 新材料 限公司宁波北仑区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宁波分行
公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东华 100% 57.81% 2 2.5 1.88% 否
司 南京分行
(注:表格中的“担保方持股比例”包括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原公司名: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东港北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 严维山
注册资本 517,786.7408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
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持股 69.14%,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农银
投资——宁波新材料债转股投资计划)持股 12.34%(其中东华
能源持股 6.17%),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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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7.71%。
2、主要财务指标(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 1-9 月度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1,611,432.68 1,516,500.17
负债总额 897,955.73 808,079.37
所有者权益 713,476.95 708,420.80
营业收入 936,365.13 792,789.87
营业利润 7,192.08 8,779.20
净利润 6,756.98 6,907.68
资产负债率 55.72% 53.29%
(二)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8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紫气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方涛
注册资本 95000 万元
经营范围 危险化学品销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化工产品(不含
危化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的除外)。产业用纺织
制成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含直接与间接持股)
2、主要财务指标(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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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184,864.11 215,404.92
负债总额 104,161.47 124,528.49
所有者权益 80,702.64 90,876.43
营业收入 389,583.60 359,885.82
营业利润 1,500.59 681.74
净利润 1,470.63 755.42
资产负债率 56.34% 57.8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拟签署的保证协议,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
为宁波新材料、南京东华与债权人银行分别签订的《银行授信协议》、《最高额
不可撤销担保书》等项下的债权。宁波新材料项下银行总金额不超过 8.5 亿,南
京东华项下的银行总金额不超过 2 亿元,本次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
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子公司宁波新材料、南京东华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开拓业务之需要。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方式实际持有被担保公
司的控股权,上述公司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
2、公司实际持有宁波新材料控股权,所担保额度主要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及
运营,项目盈利前景良好,资金安全,回款可靠。南京东华系公司从事液化气和
聚丙烯经营的主体,信用证的开立、专项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开立等
经营事项,属于正常的经营性业务,资金回笼稳定可靠。二者均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拥有较强的业务与财务控制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
较小且可控性强。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新材料提供担保时,宁波新材料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
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宁波新材料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但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拥有较强的业务与财务控制能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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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性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实际持有上述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其
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内部担保信用的使用和
管理等,建立了严格的担保管理、内部财务控制以及审计监督制度;对有关业务
开展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决策及执行流程;对各项业务往来制定了信用评估
体系和信用管理制度。为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同意上述担保事项,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
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宁波新材料、南京东华向相关合作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上述担保符合有
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对外担保逾期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14.23 亿元,
占上市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201.04%;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6.6 亿元,占上
市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5.58%。
上市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的有关
资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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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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